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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内部办事难怎么破?——云南公布内部审批事项清单观察

2018-08-23 17:4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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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昆明8月23日电 题:政府内部办事难怎么破?——云南公布内部审批事项清单观察

新华社记者王研、林碧锋

9000多人的近两万份材料,租了两辆9座车才装得下,搬材料搬得汗流浃背,几乎堆满一个办公室……这一幕可不是发生在印刷厂,而是云南省昭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今年4月到省人社厅进行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时的情形。

程序环节多、办理周期长以往不仅仅出现在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中,在政府各部门间、各层级间的内部审批中同样存在。

为提速和规范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提高政府运转效率,云南省把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也纳入清单进行管理,于今年4月23日公布《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共涉及142项内部审批事项。

“以前,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需要到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签章确认。”云南省昭通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副科长邹嘉奎回忆道,4月10日,他和市农业局、教育局一行六人带着申报材料前往昆明,花了一个多星期才完成昭通市去年相关评审结果审批签章。

云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刘润荣对此深有感触。“办公室就30来个平方米,当时堆满了审批材料,连正常办公都受影响。”他说,审核确认等工作耗时费力,不仅加重了基层负担,加大了行政成本,还直接影响职称评审后续工作的办事效率。

为此,云南省人社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积极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高级职称资格审查权限和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16个州(市)。

根据《清单》,云南省人社厅在高级职称评审方面的内部审批事项只剩下两项:评审委员会组建的审核批准和评审结果的备案审核。这意味着,人社厅对评审结果只需进行备案、公示,再也不用一份一份地在申报材料上人工盖章确认了。

“改革让基层工作人员‘少跑腿’,提高了审批效率。”云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李玉红说,审核权限下放后,各评审委员会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的责任得到强化,有利于促进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和规范有序。

“这正是我们的目的之一——规范政府内部审批权力。只要没有列入清单的,就不可以进行审批。”云南省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副处长李陈俊说。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提出,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并在此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中将一些面向政府部门同级间、上下层级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首次提出政府内部审批的概念。

把权力“关”进清单,清单之外无职权。此次云南公布的《清单》,不仅厘清了政府内部的审批权力,终结了过去一些部门审批取消后,以“内部管理事项”变相实施审批的情况,政府部门实施的职权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接受监督。

同时还进行了优化——《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和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对原审批时限超过15个工作日的,统一调整到15个工作日以内,个别确需超过15个工作日的,也由部门逐项说明理由。

晒出清单,既摸清“家底”,又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经过压缩后,列入《清单》的142项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的累计审批时限,由原来的近6500个工作日缩短至2009个工作日,压缩了近69%。

云南省发改委负责审批州(市)发改委的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财政厅负责审批省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记者梳理《清单》发现,142项审批事项共涉及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人社厅、财政厅等23个省级部门,并列明了审批部门、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权限、审批时限等要素。

“政府内部的权力也不可任性。”李陈俊说,《清单》的公布有助于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优化内部审批流程,规范内部审批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监管机制。

继省级政府部门的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公布后,云南省逐步将这一举措推广到基层。目前,全省已经有10个州(市)、41个县(市、区)公布了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其余则正在报批或加紧推进中。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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