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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准入办法出台
推动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018-08-31 13:17 来源: 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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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中国气象局科技成果业务准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为权威判定气象应用类科技成果提供指导,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规范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准入管理。

业务准入是指科技成果在正式投入业务应用前,评判其能否进入业务化应用的过程。《办法》规定,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准入实行中国气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两级管理。《办法》所称的科技成果包括在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面向业务应用开发的系统、平台、仪器、设备、软件,以及尚未形成标准的数据产品、方法、指标等科技成果。

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准入评审指标包括实用性、先进性、可靠性和通用性,分别考量其是否有效提高业务服务能力,是否实现技术创新和核心技术突破等,是否技术成熟、功能稳定等,是否基于现有软件、数据平台等。

根据《办法》,已按规定程序经过认定、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成果可提交业务化准入申请:在中国气象局中试基地通过业务化评估测试,且成果满足实际业务需求,能够解决业务中面临的主要技术问题,测试评估结果优于现有技术性能指标,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和开放共享前景;在中国气象局相关直属业务单位通过业务化试运行,且运行稳定,满足业务实时应用的要求,技术性能指标优于现有水平;成果相关指标符合相关业务规定,能满足实际业务需求,解决业务中的主要技术问题,测试结果优于现有技术性能指标,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和开放共享前景,有完整的测试(评估)报告。(记者 宛霞 通讯员 刘伟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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