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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全面推行林长制

2018-09-04 09:39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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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
刘奇易炼红分任省级正副总林长 李炳军担任责任区域省级林长

9月3日,2018年省级总林长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省委书记刘奇担任省级总林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易炼红担任省级副总林长。省领导李炳军、殷美根、朱虹、冯桃莲、胡强、陈俊卿、肖毅、刘卫平分别担任赣州、南昌等8个责任区域内省级林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指出,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殷殷嘱托我省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将“千方百计提升生态质量和效益”作为“三大提升”之首,强调要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从这个战略高度出发,省委、省政府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崛起理念,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增活力,矢志不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据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继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作为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和重要生态屏障,我省现有林地面积1.61亿亩,占辖区国土总面积的64.2%;森林覆盖率63.1%,居全国第2位。

根据工作部署要求,2018年底前,我省将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通过五级联动,构建“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资源保护格局。同时,明确了在同级林长中,总林长、副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林长为主要责任人。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保护森林资源;二是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发展森林资源;三是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四是采取信息化手段和充实监管力量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森林资源监管;五是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记者 刘勇 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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