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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通报4起民生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2018-09-04 16:2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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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9月4日电(记者 施钱贵)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聚焦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民生领域的不正之风进行了严肃查处。近日,黔西南州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民生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涉及危房改造级别评定、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等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反映出个别干部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

其中,望谟县乐旺镇猫寨村党支部书记陈正权采用抓阄方式确定危房改造户评定级别被问责。2017年7月,猫寨村在开展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中,陈正权提出并采取抓阄方式来确定危房改造户获得的补助级别,造成危房改造户评定级别结果与实际不符,致使困难群众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助资金。陈正权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望谟县麻山镇文明办工作员杨胜勇工作失职,导致群众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资金。杨胜勇任原麻山乡前锋村驻村干部期间,村干部将拟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名单上报给杨胜勇,杨胜勇没有认真核实就将名单直接上交镇危改办,使6户农户重复领取补助款共计5万元,造成国家惠农资金损失。杨胜勇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龙县栖凤街道乐欢村党支部书记王亨云精准识别工作失职。在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中,乐欢村一组王某孟户被纳入精准贫困户,但其子王某海此前购买有一套商品住房,并不符合纳入精准贫困户条件。在开展识别清退中,乐欢村未按规定及时清退,使王某孟户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王亨云作为乐欢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龙县笃山镇副主任科员王燕脱贫攻坚包保工作履职不到位。2018年1月,在省际脱贫攻坚交叉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王燕包保的韦某文户基础信息不精准。韦某文户曾被评定为一般贫困户,2016年底脱贫,期间获得因户施策补助7000元。其中,家庭成员中的毛某芬早已病亡未及时注销户口,被计入因户施策补助范围并获得1000元;韦某健与韦某琴于2009年初结婚,系统未录入韦某琴。王燕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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