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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

2018-09-08 09:01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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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
违规建“大棚房”,当心啦!

打着“蔬菜大棚”“茶园基地”“养殖小区”等名义,修建“生态农庄”“农家乐”的行为,将被严查!

近日,我省全面启动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的各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清理整治“大棚房”,确保“农地姓农”。

外观是“大棚”,实则“农家乐”

“外面看是蔬菜大棚,走进去一瞧,其实是对外营业的农家乐餐馆。”省农业厅经作处副处长姜金生介绍,所谓“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别墅、商品住宅和休闲度假非农设施。

从9月7日召开的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初步排查发现,京津冀地区“大棚房”问题最为突出,其他省份也不容忽视。除京津冀地区外,其他省份违法违规建筑设施占用的耕地面积达到2万多亩,不仅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而且直接触碰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大棚房”的表现形式不尽相同,调查中发现,有的在大棚里违规修建住宿餐饮场所,有的将基地看护房扩大面积,更有大胆者直接在耕地上修建别墅、私家庄园。

据介绍,“大棚房”的兴起,主要在于背后的利益驱动。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觉得投资农业回报周期长,在耕地上“做文章”,通过改变大棚用途就能够轻易获得更大收益。“大棚房”问题影响到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的利益,不可小觑。中央明确提出,要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迅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要把准清理整治范围,明确清理整治时间节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构建长效机制,抓紧完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管理办法。

扫除“灰色地带”,坚决对违法违规“大棚房”说“不”,一场整治行动在全国铺开。

“地毯式”清查,确保“农地姓农”

8月底,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在8月至12月间展开,8月为准备阶段,拟定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9月至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月至12月为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省级督导及工作总结阶段。

据了解,我省要求各地在“查、改、治、督”四个字上下功夫,做到设施农业用地“三个不得、三个禁止”,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此次清理的重点是,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将设施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地,依托农业生产违法违规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规避土地审批将建设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对辖区内设施农业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不留死角。”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对照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将以法律为准绳、以相关规章为依据,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整改合格一个验收销号一个。

专项行动工作过程中,各地先进行自查和整改督办,省政府将组成专班在各个阶段适时开展实地抽查核查、现场督办,纪委监委将对清理整治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处理。(记者 胡琼瑶 通讯员 林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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