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海南60项公证让你“最多跑一次”

2018-09-18 07:18 来源: 海南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我省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
60项公证让你“最多跑一次”

自9月15日起,出生、死亡、亲属关系、学位学历等60项公证事项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近日印发的《海南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及其证明材料清单》通知中要求的。

据悉,“最多跑一次”的60项公证事项有:出生公证;曾用名公证;国籍公证;学历公证;学位公证;职务(职称)公证;职业资格公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身份证公证;护照公证;户口簿公证;因迁移户籍注销公证;生存公证;死亡公证;住所地公证;居住地公证;无(有)犯罪记录公证;在读(学)证明公证;毕业证书公证;学位证书公证;成绩单公证;会考证公证;职业资格证书公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体检表(健康证)公证;接种证明公证;病历(案)公证;诊断证明书公证;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公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结婚证公证;离婚证公证;收养登记证公证;民事判决书公证;民事调解书公证;判决生效证明公证;在职证明公证;收入证明公证;税收完税凭证公证;不动产权证书公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存款证明公证;退休证公证;退休金发放清单公证;法人资格公证;非法人组织资格公证;营业执照公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证;税务登记证公证;公司章程公证;许可证公证;审计报告公证;验资报告公证;专利证书公证;商标注册证书公证;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委托书公证(仅限于出国留学、旅游等用途);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单方声明书公证(仅限于出国留学、旅游等用途);出国留学协议公证。

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要求,公证申请人可事前通过海南省司法厅网站等途径公布的公证机构、公证员咨询电话进行业务咨询、预约办证时间。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到公证处现场“最多跑一次”即可完成相关手续。对不能当日办结的事项,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需要提供邮寄送达公证书服务。通过开展事前咨询和事后邮寄送达等延伸服务,确保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记者 金昌波 实习生 王文卓)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