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山西省税务部门便民办税再推新举措

2018-09-27 09:31 来源: 山西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下月起,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更方便
我省税务部门便民办税再推新举措

9月26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企业注销难题,该局出台了《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下大力气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税,并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方案》指出,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如果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信息接收、确认、传递由金税三期信息系统自动处理。

该《方案》另一大亮点是推出了“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即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限时补齐的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其中,可享受容缺办理的纳税人主要包括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等五大类。《方案》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简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的一系列便民办税措施:一是简化资料报送,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二是优化大厅办税服务,在办税服务厅、政府服务大厅等办税服务场所设置注销业务专窗,叫号系统增设清税注销业务排队功能。同时,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套餐式”服务模式,并强化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三是优化税务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于注销业务实现联动、限时处理,千方百计解决企业注销难题。(记者 任志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