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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次实现贫困县数量减少

2018-10-01 11:34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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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我省15个县(市)脱贫摘帽
云南首次实现贫困县数量减少

9月30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2017年,我省15个贫困县(市)实现脱贫摘帽。这是我省历史上首次实现贫困县数量减少,标志着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为实现“两个确保”目标任务、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示范借鉴。

2017年我省实现脱贫摘帽的10个州(市)的15个贫困县(市)为: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曲靖市罗平县,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姚安县2个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宾川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洱源县、鹤庆县5个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临沧市云县。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和《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规定,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西部地区贫困县贫困发生率要降至3%以下。贫困人口脱贫以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即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贫困家庭孩子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无因贫失学辍学,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县退出的主要程序是,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州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核查、公示、审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项评估检查,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今年7月1日至25日组织开展了对我省15个县(市)的专项评估检查。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9月18日国务院扶贫办向我省反馈了评估检查结果,15个县(市)均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9月25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9月27日省委常委会第98次(扩大)会议审定同意,9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15个县(市)退出贫困县序列。

“脱贫摘帽并不是最终目标,不能一摘了之、一脱了事。”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后续管理,不松劲、不懈怠、不停步,坚持退出不摘责任、退出不摘政策、退出不摘帮扶、退出不摘监管,督促已退出县持续用力,继续保持攻坚态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记者了解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脱贫攻坚期内,我省将保持原有政策不变。认真抓好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落准落细攻击点位,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全面、全部销号清零。与此同时,建立长效脱贫机制,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帮扶力度,全面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持续跟踪问效,对于新出现的贫困人口,要按照动态管理常态化的要求,做到应纳尽纳, 应扶尽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记者 胡晓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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