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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吉林辽源东辽河一级支流仙人河敷衍整改问题突出

2018-11-15 19:3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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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11月15日电 题: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吉林辽源东辽河一级支流仙人河敷衍整改问题突出

新华社记者张建、高敬

正在吉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4日通报称,吉林省辽源市在东辽河一级支流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中,思想认识不到位,控源截污严重滞后,做表面文章、轻实际效果,既未达到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要求,也未达到督察整改的序时进度。

仙人河是东辽河一级支流,河长19.3公里,流域面积约36平方公里,均在辽源市境内,由北向南将辽源市区分为东、西两部分,并在主城区汇入东辽河。根据2018年以来的监测数据,东辽河干流在仙人河汇入后的财富桥断面多为劣Ⅴ类,水质恶化明显。

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作为督察重点。督察反馈指出,辽源市仙人河污染治理项目长期未实施,中央财政补助900万元资金逾期被收回。为此,吉林省整改方案要求,辽源市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仙人河截污干管迁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消除仙人河黑臭水体。

通报指出,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存在控源截污进展缓慢、河道整治“光说不练”、敷衍整改问题突出、工作拖沓推进不力等4大问题。辽源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老旧、主管线截污不彻底、溢流和渗漏严重,雨污分流比例仅为39.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是仙人河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

通报说,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城市黑臭水体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辽源市政府制定的《辽源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做好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工作。但督察发现,上述工作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华罡医院门前、西小桥等河段,水体均严重黑臭,漂浮垃圾、粪污,特别是帝豪歌厅河段两岸,遍布垃圾,景象十分不堪。

通报还指出,2018年5月以来,辽源市水利局在下游河道实施“建坝截污”,每日用水泵将河内截流的约5000吨污水提升至市政管网,并向督察组报告称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东辽河污水直排量”。但督察发现,辽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市区每天已有近2万吨污水无法处理直排东辽河,通过建坝拦截收集的仙人河黑臭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后仍最终直排东辽河,只是“污染搬家”,没有起到治污效果。

通报说,辽源市委、市政府作为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治工作研究不多、用力不够、作风不实、紧迫感不强,在工作中没有统筹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措施;也未按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及时部署推动开展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具体工作。虽反复表态重视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但对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所需的5亿元资金,仅拨付到位1000万元,导致各项治理措施迟迟难以落实。

通报还指出,辽源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市公用事业局作为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牵头部门,对整治方案和技术路线考虑不周、论证不够,清淤疏浚等工作启动滞后。市水利局在整治工作中,采取“建坝截污”等临时性措施,敷衍应付督察整改,大量浪费财政资金;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偷换概念、推卸责任,将仙人河52个工业废水、生活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的混排口定义为所谓的“入河排放口”,未按国家有关要求认定为“入河排污口”,也未实施整治工作,甚至将相关监管责任向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推了事,当起甩手掌柜。

对此,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涉及失职失责的,将要求地方调查问责到位。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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