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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就“法援惠民生”工作推进情况等答问

2018-11-29 16:25 来源: 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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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10:00,司法部举行“法援惠民生”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 李子顺】各位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我是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李子顺,欢迎大家前来参加司法部“法援惠民生”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今年司法部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两个品牌建设活动,相信在座的朋友对门法律援助有很多了解和期待。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先生为大家介绍“法援惠民生”工作推进情况。同时,我们邀请到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邓甲明先生,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总监王广令先生。这是我们首次邀请中央媒体负责人参与新闻发布,相信大家会有更多的共同话语。

首先,请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先生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援助制度惠及民生方面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以及司法部“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的开展情况。

司法部副部长 刘振宇

【司法部副部长 刘振宇】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司法部参加“法援惠民生”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一直以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今天这个场面足以说明各位记者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来到年终岁尾,各路记者需要关注、需要报道的事情很多,咱们记者朋友在百忙之中来参加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对于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报道,这本身就是重视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近几年来法律援助惠民生的工作成效。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谋划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帮助更多困难群众维护了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20个省份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保标准的2倍,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使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推出专项服务措施,加大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法律援助需求。近五年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246.7万农民工、32.8万残疾人、58.5万老年人、74.2万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三是确保群众获得均等便捷的法律援助。司法部与团中央联合开展大学生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组织“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招募律师和大学生去西部地区提供法律援助,缓解当地律师短缺的问题。各地创新和完善便民措施,不断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城乡一小时或半小时服务圈,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四是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法援格局。司法部作为法律援助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和鼓励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培育法律援助类社会公益组织,引导法学院校师生和媒体记者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

我们的媒体,央视有好多著名主持人、记者,像撒贝宁、朱军、倪萍等,当然也包括其他一些媒体的记者,都作为法律援助的大使参与宣传法律援助,鼓励社会贤达为法律援助募集资金,建立了以社会律师、法援专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主体,社会团体、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强大团队,涌现了佟丽华、郭二玲、马兰、毛维林、陈贤和曹旭夫妇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这些人长年累月无私奉献,刚直不阿,秉持正义,工作在法律援助的第一线。

近五年来,全国法援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3.6万件,法律援助受援人达695.7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3652万人次,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其次,我向大家介绍为什么要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更便捷”。

我们司法部必须把总书记讲话要求“学懂、弄通、做实”,落实在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中。今年6月,司法部坚持问题导向,从“防范、主动、全覆盖”着手,加大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分别与国务院农民工办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和“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

我们认为,开展农民工、残疾人法援品牌建设,是服务农民工、残疾人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法律援助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司法行政工作中与民生结合最紧密的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

农民工、残疾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会面临特殊困难,要求我们在组织实施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要给予特别的关爱,从渠道的畅通到程序的简便,从领域的拓展到服务的效果,使他们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农民工、残疾人法援品牌建设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党中央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高度作出的决策部署。

这次机构改革,司法部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通盘考虑,明确公共法律服务是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四大职能之一,并新设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原来部里设有法律援助司,新成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包括原来的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管理、公证和仲裁这四个部分的法律服务管理职能,目的就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些职能既包括了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也涵盖了面向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作为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民生工程,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全力帮助困难群体获得法律援助,绝不允许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

开展农民工、残疾人法援品牌建设,是惠及每一位农民工、残疾人的创新实践。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的法律援助监管职能,是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目标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活动,是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亮点和名片,旨在充分保障农民工、残疾人获得多元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法援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创新实践,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第三,我介绍一下品牌建设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这项活动开展6个月来,各地针对农民工和残疾人群体的特点,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机制、增加服务供给,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加强源头防范,降低维权成本。对农民工推行法律风险提示,对残疾人开展入户走访建立服务档案,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二是增加服务供给,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和残疾人。三是强化便民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法援案件申请网上办、实体平台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咨询全覆盖。

为确保农民工、残疾人品牌建设工作做好做实,司法部今年组织开展了全国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调查,制作下发农民工和残疾人公共法律教育产品及宣传手册,联合中央电视台共同拍摄法律援助公益节目和专题片,广泛宣传各地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国层面加强品牌建设组织领导和宣传推广。

最后,我讲一下春节前对各地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案件高发期,各地要按照品牌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预防化解农民工劳动权益等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紧紧抓住“12·3”国际残疾人日、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集中宣传,把“两个品牌”叫响,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不断增强农民工、残疾人的维权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农民工、残疾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进入新时代,呼唤新作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司法部将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优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让每一位遇到法律问题的公民都能享受到及时、便捷的服务。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李子顺主持新闻发布会

【李子顺】感谢刘副部长的介绍,下面开始记者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刚才刘副部长讲的“法援惠民生”的品牌建设,为什么特别选择农民工和残疾人这两个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您刚才也说了,要让他们打得起官司,其实我们关心的是让他们能够赢得了官司,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请做一下说明,谢谢!

【刘振宇】谢谢记者对这两部分困难群体的关注。

刚才我介绍了,我们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五类特殊群体。我们为什么把这两类作为法律援助的品牌工程来做?主要是考虑到这两部分群体一是法律援助的重点,二是法律援助的难点。如果从工作方法来说,我们为了取得好的效果,就要抓重点、破难点,推进整体水平的提升。

大家知道,农民工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农民工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也明确提出要求。司法部就应该把这部分人作为我们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做好服务。同时,农民工一直是法律援助的最大受援群体。据我们统计,近三年来,农民工受援人次始终占总受援人次的35%以上。这就说明,这一部分人在困难群体当中占的比重非常大,他们的服务需求也非常多。无论面对农民工法律诉求维权的现状,还是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我们都应该把他们作为重点来援助。因此,农民工是品牌建设对象之一。

关于残疾人群体,他们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刚才我讲,习总书记讲全面建成小康“一个都不能少”,其中就包括残疾人。残疾人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也是我们法律援助过程当中的难中之难。当他们知晓和获取法律援助时,由于身体、生理、心理条件等各方面的因素,就要靠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者为他们提供贴心、温暖、畅通、及时的法律服务,来满足他们的合法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能够平等享受经济、法治建设的成果。

今年上半年,司法部联合中国残联,委托北京零点公司进行了一次残疾人需求调查,共抽取12个省的36个市区、288个村居委会和社区,对6480个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报告显示,80%以上的受访残疾人有法律援助需求,主要集中在民生、社保和社会歧视三个方面,20%以上的受访者表示曾经遇到过法律纠纷,迫切需要法律援助“雪中送炭”。

作为法律援助机构,作为法律援助主管机关,我们就应该为这些残疾人想之所想,急之所急,帮之所需,让他们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把党的温暖及时送到他们身边。因此,我们就把残疾人、农民工列为“法援惠民生”两大品牌建设之中,谢谢!

【法制晚报记者】请问邓局长,过去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司法部也开展一系列法律援助活动。那么,通过这些活动,农民工和残疾人究竟能获得哪些实实在在、与过去不同的法律援助?谢谢。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邓甲明回答记者提问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 邓甲明】应该讲,在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这两个特殊群体方面。法律援助的服务方式大致是一致的。我们之所以特别提出来“两个品牌”,也是基于大家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希望法律援助有更响的知名度、有更好的质量、更好的标准、有更多的受众。对于这两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因为一些自身的状况需要格外贴心、格外关照、格外精心设计。

刚才刘副部长介绍了防范、主动、全覆盖。我具体来介绍一下:

一是预防在先,防范提前。

每到春节、元旦,农民工集中返城返乡的时候,我们从新闻媒体上看到,车站上熙熙攘攘,迎来送往,多数是农民工肩扛背包,其中有一些送行的人比较特别,除了他的家人以外,有司法工作者、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还有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他们就是利用春节时间集中告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方便他们联系律师,联系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微信群,现在很多农民工是人手一机,随时有问题,可以随时请教法援律师。

二是更加主动,服务上门。利用各种机会提示用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急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除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不能老在用工支付报酬上打主意。我们还会与监察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欠薪线索。这里有一个案例,去年春节我的同事陪着国务院农民工办到河南某县去检查,接到农民工的投诉“快过年了,老板不给钱”。当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第一时间报告县长,第二天农民工就拿到了钱。督查效果很明显。

对于残疾人维权的渠道,各级残联的工作都比较细致,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档案,构建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联动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根据残疾人需求主动定期提供服务。

三是服务方式更现代化、更便捷。加大“互联网 ”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引导农民工、残疾人通过网上申请、热线电话、手机APP等各种方式,及时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代书、调解等全天候法律服务,逐步实现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的法律服务。

对于行动不便且有法律需求的残疾人,探索并推行“一对一”综合包户服务模式,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实行“一户一档一策”,按需定制法律援助套餐,提供“家庭医生”式法律服务。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刚才刘副部长提到,残疾人是我们法律援助的难中之难,我们深有体会。我想问一下,对于聋哑人、盲人这样的残疾人,是否能够培养更多专业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另外借助微信群和“互联网 ”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如何推进的,谢谢。

【邓甲明】对于残疾人的这个情况,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比如山东建立助残律师志愿者队伍,要求每个县至少培养三到五名对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比较熟悉的律师,专门提供个性化服务。浙江杭州法律援助中心筹建手语翻译资源库,吸收具有经验的手语翻译人员参加。还有一些地方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修建残疾人专用通道、扶手、轮椅,印制盲文法律援助手册,设置无障碍浏览服务机器人,通过政府购买为残疾人提供聋哑翻译、心理咨询等服务。需要我们做的事很多,需要更精细化地总结各地经验,跟残联共同制定一些更精细的服务措施。解决残疾人在就业、劳动用工等方面发生的工伤、致残、讨薪的问题,跟正常人相比,他们维权难度更大。目前各地正在编写有关这方面的案例,中国法网案例库有不少这类案例。

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是我们下一步工作当中需要细心总结的,希望能够为残疾人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

【法制网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王总监,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目前正在开展哪些工作来服务农民工和残疾人?同时又是怎样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的?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总监王广令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总监 王广令】我先表个态,“法援惠民生”这个品牌活动,我们央视一定会配合好,宣传好。我们央广记者都到会,支持力度比较大。

我们社会与法频道的初衷和“法援惠民生”项目是非常吻合的,我们既关注社会,又关注法律。具体到法援这个活动,我们去年专门创办了《律师来了》栏目,这是央视一个重点栏目。今年“两会”期间,我们制作《中国法援在行动》系列节目,跟“法援惠民生”活动不谋而合。

这个项目不仅仅是一个电视节目,更是一个普法节目,最大的功能是服务。除了请律师对案件进行点评和讨论之外,还联系法援律师要替经济困难的群众免费打官司。节目播出后,引起社会对某一类事件的关注。有的节目录制完之后还没有播出,案子就有进展了。有些案子在节目播出之后马上得到了解决,这对于没有钱又受了不公待遇的社会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和残疾人,效果是非常好的。所以我们这两年力推这个项目,希望做得更好。

公益是社会与法频道的一大特点,法律援助是公益的一部分。去年我们与司法部合作举办“最美法律服务人”活动,一共表彰15类150个人,效果很好。我们和司法部合作的空间非常大,我们一定把“法援惠民生”这个品牌活动做好。

【李子顺】感谢央视社会与法频道长期以来对司法部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也感谢刚才王总监的回答。

【南方都市报记者】请问刘副部长,每到年底,很多地方都会为农民工讨薪设立绿色通道,今年,借助“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这个品牌,有哪些新的措施?

【刘振宇】刚才你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恰逢其时。 现在又到年终岁尾,越到这个时候,农民工的问题社会越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11月9日,国务院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召开了关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一个视频会议,司法部是成员单位,当时我参加了这个会议。会议就这项工作做出了专门部署,司法部会后进行了专题研究,采取专门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把春节期间农民工工作做好。

农民工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非常多,比如就医、孩子就学、就业等等,都是法律援助所保护的事项。现在重中之重要解决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农民工长年累月在外打工谋生,辛辛苦苦挣了一年的钱,每到春节希望能够带回一年所挣的钱回家过年。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应当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特别是我们农民工朋友。他们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的财富、挣的钱能够按时拿到手中,快快乐乐地回家过年,这是我们法律援助应该做的,也需要社会各界配合。司法部专门采取措施,加强顶层设计,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都行动起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有三个方面措施:一是完善服务网络,畅通援助渠道。

采取传统 现代的渠道,传统有,在用工企业集中的地方开辟法律援助窗口和流动工作站,进行巡回受案、定期宣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现代的有,建立从司法部一直到乡镇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司法部有中国法律服务网,目前已经开通。同时,我们要用好“百度法律援助地图”、微信公众号、智能机器人等,引导农民工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前段时间,我到江苏调研,他们开通“两微”“两员”便民服务。“两微”一个是微信公众号,一个是微信群。“两员”一个是法治宣传员,一个是人民调解员,他们负责搜集各种信息。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坐班,解答咨询,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服务二维码已经覆盖到广场、楼宇。我在一个小区门口,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马上在线进行申请、在线接受服务,你想找哪个法律援助律师,你需要提供哪个方面的服务,马上就能实现。

内蒙古地域比较辽阔,一家一户一个机顶盒,打开机顶盒,需要法律服务,需要人民调解,需要什么,马上在电视里就出来了,可以及时、快捷的提供服务。我们要畅通法律援助网络,用现代的信息,用现在时髦的话叫做智慧法律援助,大力推动智慧法律服务,快捷地让受援人受到法律援助。

二是加强异地协作,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这一点很重要,我们现在在有的省,安徽、江西、河南、广东、海南等10多个涉及农民工主要流入地与流出地省份,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农民工转交申请、核实信息、调查取证、文书送交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最短的时间能够申请到法律援助,并获得维权需求。浙江在全省推行了案件异地协办机制,负责接待法律援助通过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帮助农民工异地在线申请。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强化预防和化解纠纷。

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地健全完善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协调机制,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简化手续,大大缩短办案周期。上海等地加强农民工欠薪案件信息通报与会商沟通,为农民工案件建立法援绿色通道。广东等地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主动提示用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真正把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切实实地落实在法律援助的全过程。

谢谢各位!

【人民日报记者】刚刚刘副部长和邓局长都介绍了年终岁尾农民工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特别受重视,也是社会公众特别关注的一件事情。长期以来,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也是特别重视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保障。我的问题是,能不能结合我们近几年的工作,来分析一下农民工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的趋势以及这些案件呈现一个什么样的特点。

【邓甲明】你的眼光很敏锐,能够注意到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变化。这两年有一些可喜的变化,就是我们受援人次在下降。2017年受受援人次同比下降了5.6%,2018年上半年受援人次同比下降了16%。哪些方面下降了?主要是讨薪和劳动争议的这种案子少了,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说明党中央国务院重视这项工作,各个部门都发力,在这方面的检查、督查力度也比较大。这种案子应该越少越好。

前些年新闻媒体报道,包括我们记者追踪,我们一些同事年三十晚上值班,有电话打到司里,打到总值班室,农民工住院期间还在找律师帮着追讨工资,因为工伤住进医院,因为医疗费的问题,过不了年。农民工的案子主要是四大类: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新形势下,我们的工作有些什么特点?

一是用农民工比较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宣传画、发案例来解答他们的咨询。现在农民工普遍年轻,群体文化水准和过去大不一样了,对于新的知识接受起来也更快

二是扩大覆盖面,对于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各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只要是农民工这类案件一概都受理。

三是畅通渠道,在工会、农民工集中的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集中受理咨询,几个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农民工流动有显著的地域特征,多数是西南、西北到东南沿海,集中的流出地和流入地,各地的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加强协作。比如,贵州人在广东打工,申请法律援助,就可以通过异地协作的方式,获得相关证明,很快就办理了,还可以异地调查取证。不用来回奔波。

我们也衷心地希望农民工讨薪的事会越来越少,我们这方面的工作能够做得越来越精准、越来越有效。

【刘振宇】我再补充一下。随着这些年来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的加大,有好多脱贫地方的农民工又返乡了,农民工总量小了,这也是一个因素。

【光明日报记者】今年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15周年,咱们国家的法律援助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刑事诉讼法》已经进行了修改,法律援助立法有什么样的计划和方案?谢谢!

【邓甲明】《法律援助条例》是2003年颁布的,十几年了,现在的情况和当时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是大家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二是这十几年来,国家的发展,政府为法律援助提供的财政保障进一步加大了。

三是随着我们各项法律事业的进步,尤其是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加强司法人权保障,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逐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包括在法院、看守所等地设立值班律师,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原有的制度安排跟现有刑事诉讼的衔接各个方面都有了一些新的进展。

四是法律援助的提供方式、提供主体各个方面也都有了一些新的变化。需要对实践当中的一些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对于实践当中发现的问题也需要加以改进。国家相关部门也都感到有必要在《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总结十几年法制工作的进步,对《条例》加以完善。法律援助立法,已经列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已经召开了第一次法律援助立法领导小组会议,公检法、财政等各部门,都认为法律援助的立法恰逢其时,应该加速推进。

振宇副部长在会上介绍了司法部立法工作相关情况,包括立法需要解决的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大家认识比较统一,感觉有必要总结我们的实践,完善我们的制度,改进我们的不足,加大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使法律援助这项制度设计和实践推进能够跟上国家法治建设的步伐,跟上世界文明整个步伐,使中国在人权保障,尤其是特殊群体的保障方面更有力度,彰显跟中国国力相适应的地位。法律援助立法已经提上议程,现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建立了工作专班,目前在搜集世界各国的立法资料,尤其是总结我们十几年的实践,按照问题导向梳理问题,尽快拿出草案稿,交付全国人大审议。

【刘振宇】我在这里提一个建议,目前立法相关工作已经全部移交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他们会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向社会宣传、征求意见,敬请各位关注。

【李子顺】感谢刘副部长的建议。

今天的发布会各位记者踊跃提问,我们几位发布人回答得非常详细和周到。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先生,谢谢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邓甲明先生,谢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总监王广令先生,谢谢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大家!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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