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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2018-12-12 10:00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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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8〕3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及普查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市政府办公厅对全市457个政府网站进行了普查,总体合格率为100%。其中,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连续七个季度普查合格率达100%。

根据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报送的2018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自查报告统计,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共自查所属政府网站455个,占全市政府网站总数的99.6%。经复核,自查情况整体真实准确。

(二)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截至2018年9月10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共反映本市政府网站问题641条,相关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对网民留言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为97%。其中,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2家单位收到网民留言数量合计占全市留言总数的37.7%,按期办结率均为100%。全市政府网站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比例达100%,其中97%的网站规范嵌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代码,较上季度提升2.3个百分点。

(三)政府网站规范管理情况。全市政府网站底部功能区相关标识规范性持续提升,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添加比例分别达到95.5%、97.2%、92.8%和94.8%。其中,77.5%的网站能够按照《指引》要求在底部功能区列明上述全部标识。

(四)政府网站集约整合情况。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以“减量提质增效”为目标,积极推进所属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工作。截至2018年9月10日,全市政府网站数量从2018年第二季度的845个降至457个。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已完成所属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工作,实现“一部门一网”;西城区、石景山区、通州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区已完成区属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工作,实现“一区一网”。

(五)政府网站功能优化情况。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在网站集约整合过程中,积极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其中,市教委、市交通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海淀区等优化网站搜索功能,增强网站内容的可寻性和定位性;市公安局为“一网通”审批服务平台开通在线支付缴费、EMS快递邮寄等服务功能;市社会办、市统计局等单位对用户行为进行大数据分析,为提升网站服务水平提供参考;市工商局开通智能咨询服务功能,自动解答用户问题;市体育局对所属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进行统一运行维护,增强政务信息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常态化监管力度不够。部分政府网站的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存在缺项。部分单位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答复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其中,18.6%的单位存在办理超时情况,如市国资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狱局、市粮食局、市重大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民留言按期办结率低于75%;33.9%的单位存在因网民留言答复质量不高,被退回重办的情况。

(二)个别政府网站整合工作不到位。“北京市人民政府便民电话中心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网永久下线后仍可正常访问。“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网通过永久下线审批后,超过7个月仍未完成整合下线工作。“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网、“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等整合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后,未对相关页面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等内容的规范添加工作进行整合。

(三)部分政府网站功能不健全。部分网站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增进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如“北京市文化局”网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中,缺少“申请条件”“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等要素;“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网“调查征集”栏目长期未使用。

(四)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在内容和形式上盲目模仿,缺乏原创内容。大部分政务新媒体运行主要依靠兼职人员,尚未组建专业化运行维护队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指引》和《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一)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确保力度不减、标准不松;要深入研究历次通报指出的问题,加强跟踪复查,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到位,避免问题反弹。

(二)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展现布局,网站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整合优化在线服务功能,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指南信息,提升服务功能实用性,让公众“找得到、用得了、办得成”。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完善网民留言处理转办回应机制,做好受理反馈情况公开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指引》对政府网站的界定,深入开展查遗补漏,对发现属于政府网站的要抓紧开展集约整合。各区政府要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区属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工作。拟迁移网站要按要求做好公告公示和注册标识、证书信息等注销工作,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及时变更网站状态;已整合迁移完毕的要加大监管力度,统一页面风格,推动被整合网站信息、服务功能和互动资源无缝融入上级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已永久下线的要做好复查清理工作,杜绝“只下线不迁移内容”“下线不注销”“下线仍运行”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持有的域名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注销不合规的域名、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以及被用于非政府网站的域名。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闲置的域名要及时注销。

(五)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对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维护不力的政务新媒体加强保障力量或关停整合。要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明确政务新媒体的功能定位,增强运行维护力量,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努力提升政府在互联网移动端的办事服务能力。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8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自查工作,自查情况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书面报送。对本次普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与本单位2018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自查情况一并报送。

附件:1.2018年第三季度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政府网站运行和检查情况

      2.2018年第三季度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9日

附件1

附件2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吴啸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