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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出台城镇贫困人口脱贫解困暂行办法

2018-12-28 10:03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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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潍坊市就城镇贫困人口脱贫解困出台《潍坊市城镇贫困人口脱贫解困暂行办法》。办法依据城镇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按程序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掌握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纳入扶贫开发政策扶持范围。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城镇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城镇贫困人口是指户籍所在地为城镇,按照城镇贫困标准和认定程序识别确定的城镇居民。达不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城镇家庭认定为城镇贫困户,具体分为两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户认定为城镇贫困户;城镇低收入生活困难户(原则上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以下,且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城镇居民)认定为城镇贫困户。城镇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认定,以该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为主要依据,兼顾家庭刚性支出,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实际情况。

潍坊市将对每户城镇贫困户落实一名帮扶干部,实行一户一策,实施个性化帮扶。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在动力,针对致贫原因分类实施帮扶和救助,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潍坊将建立城镇贫困人口纳入和退出机制,对符合贫困标准的及时纳入帮扶,达到退出标准的适时退出,做到动态进退、管理科学。同时,潍坊市坚持资源统筹,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帮扶资源,统筹各类救助政策,形成大扶贫帮扶救助体系。

潍坊市将参照《潍坊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办法》,对城镇贫困户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资助;参照《潍坊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使城镇贫困人口享受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优先保证城镇贫困户需求;城镇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同时享受低保相关政策。(记者 都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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