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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和专项行动成效

2019-01-08 13:03 来源: 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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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简介

地 点:北京瑞安宾馆

时 间:2019年1月8日10时

主持人:郭 林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

嘉 宾:李京生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钱熊飞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刘忠义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

黄胜华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级干部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 郭林]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了大风蓝色预警,外面尽管是阳光明媚,但天气非常寒冷,非常感谢大家今天冒着严寒来出席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是给大家通报三项内容:一是2018年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二是公布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起集中收网和已判决的典型案例。三是公安机关2019年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的重点举措。

为此,我们今天特别请来了大家熟悉的老朋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副局长钱熊飞,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刘忠义,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级干部黄胜华,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大家知道,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严管严控枪支爆炸物品一刻也不能放松。

为认真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铲除枪爆祸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2018年2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牵头,24个部门参加的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同志担任总召集人,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一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总体部署,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始终坚持严管严控爆炸物品、枪爆物品、严打严治枪爆违法犯罪,全力推动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面,我们就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同志给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李京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枪爆打击整治工作。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关于坚持严管严控枪爆物品、持续深化枪爆打击整治的重要指示。

2018年2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牵头成立了24个部门参加的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并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专项行动既定部署,毫不动摇地严管严控枪爆物品,寸步不让地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顺利完成了第一年的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工作任务。

一、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境内境外、网上网下相结合,坚持打击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持枪爆炸犯罪在实现多年连续下降的基础上,2018年1至11月又分别下降27.6%、29%。可以说,中国是当前全世界枪爆犯罪最少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一是坚持以打开路,强化破案攻坚。公安部紧紧抓住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三个重点,组织开展重大案件破案攻坚,部署在逃人员缉捕会战,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督导涉案地公安机关广辟线索、合成作战,深挖彻查、追根溯源,形成强大打击震慑声势。赵克志同志出访缅甸、老挝、柬埔寨,就加强双边执法合作,联合打击走私枪爆物品犯罪达成共识。

截至目前,挂牌督办的103起重大枪爆案件已全部办结,533名部督在逃人员缉捕率达78%。全国共破获涉枪涉爆案件3.7万起,打掉团伙416个,捣毁窝点599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万人。

二是坚持广泛发动,深入清查收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制定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敦促主动上缴、投案自首,鼓励踊跃举报。各地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深入开展清查收缴,全力挤压非法枪爆物品社会存量。

2018年9月20日,公安部组织全国146个城市同步开展以"治枪爆、除祸患、保民安"为主题的集中统一销毁活动,对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进行统一销毁,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国共收缴各类枪支14.6万支、子弹369万发、炸药416吨、雷管50万枚。

三是坚持严管严控,全力铲除隐患。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部署开展净网行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寄递物流业大检查大整治、矿山民爆物品专项治理行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屡整屡犯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予以通报警示。

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排查整治枪爆从业单位3.4万家,清理网上违法枪爆信息10.5万条,关闭违法网站栏目8200余个,屏蔽违法网页704万个,挂牌整治问题突出网站365家。

四是坚持部门联动,创新工作机制。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射钉器、射钉弹防改制安全技术标准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业电子雷管等行业标准,部署电子雷管、炸药安检示踪等新技术应用,加强影视烟火特效作业安全管理。

结合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先后派出多批次督导组,赴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保障了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海国际进口博览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专项行动涌现出的典型案例。专项行动工作中,各地及时侦破了一批重大涉枪涉爆案件。经推荐,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从全国破获的3.7万起涉枪涉爆案件中评选出20个典型案例(近期收网的10起和已判决的10起),现予以公布。

近期集中收网的10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山西襄汾“5·24”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内蒙古鄂尔多斯“1·08”网络制贩枪支弹药案,辽宁大连刘某某非法买卖枪支案,吉林长春赵某非法买卖枪支案,江苏南京“3·11”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江西德安“7·9”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山东青岛尹某某等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广东江门“8·18”网络贩枪案,海南文昌、万宁“3·7”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四川南充“2·01”网络制贩枪支案。

法院已判决的10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天津杜某某非法制造枪支案,河北石家庄贾某某非法买卖、储存、持有枪支弹药案,山西大同崔某某等人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辽宁丹东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案,吉林白山肖某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黑龙江大兴安岭王某某等人非法持有枪支案,浙江台州应某某等人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案,江西宜春冯某某等人非法制造枪支案,广东深圳廖某某走私武器弹药案,广西钦州龚某等人走私武器弹药案。

上述20起典型案例的具体案情会后将通报给大家,请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以案释法,引导教育群众认清危害、自觉抵制非法枪爆物品。

三、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的重点举措。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枪爆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于昨天下午在京召开第二次全体会暨全国专项行动视频推进会,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同志专门就进一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视频推进会精神和克志同志的部署要求,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几方面举措,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深化打击破案。坚持以打开路,突出“缉枪”“治爆”“净网”三个战场,强化主动打击、深入打击、联合打击、依法打击,持续发起凌厉攻势,始终保持对枪爆违法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不断加大边境走私、网络空间、流通渠道、重点矿区整治力度,将重点整治工作与打击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全力遏制枪爆问题滋生蔓延。

三是进一步深化源头管控。坚持“监管+科技”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社会面收缴、原材料管控、科技信息化应用和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严密源头管控措施,进一步提升枪爆物品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严防发生枪爆案件事故。

四是进一步深化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各项打击整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我要通报的就是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郭林]谢谢李局长。下面请各位记者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是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记者。我要提的问题是这次组织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往年的专项行动相比,有什么新的特点?

[郭林]我来回答一下您这个问题。针对当前我国涉枪涉爆犯罪的形势特点,近年来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缉枪治爆、灭枪、打击边境走私枪支弹药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

这次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亮点就是由过去一个部门组织的专项打击变成了国家层面24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工作,与以往相比,它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在部际联席会议的总体部署下,24个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我给大家举两个例子,比如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制定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督促主动上缴、投案自首,鼓励踊跃举报;比如外交部专门部署驻外使领馆加强与所驻国家沟通,强化国际执法合作。每一个成员部门都做了非常富有成效的工作,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党委政府领导牵头,制定出台了有力有效的举措,切实形成了从源头上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比如天津、内蒙古、安徽、湖北等地建立涉枪涉爆企业“黑名单”制度;黑龙江、广东、广西、云南等地强化边境管控,严厉打击整治涉枪及贩毒、偷渡、赌博、绑架等合流犯罪;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地建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挂牌整治省际交界制爆贩爆重点地区,形成合力围剿之势。

二是查处打击针对性更强。专项行动针对枪爆违法犯罪形势特点,突出缉枪、治爆、净网三个战场,将边境走私、网络贩卖、非法私制私藏枪爆物品等三类犯罪案件作为主攻方向,不断加大线索摸排、逃犯缉捕和查处打击力度,及时侦破了一批大要案,沉重打击了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犯罪的高发势头。

三是重点整治成效更加明显。专项行动始终坚持境内境外、网上网下一起抓,坚持打击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不断创新枪爆物品管控办法举措,健全完善联动打防管控机制,深入治理了边境通道、网上传播、寄递物流、矿山秩序、原材料管控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堵塞了漏洞,消除了隐患,保持了持枪和爆炸犯罪案件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

可以很欣慰地告诉大家的是,2018年1月到11月,这两项数据分别同比下降了27.6%和29.1%。目前,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的103起重大枪爆案件已经全部办结,部督在逃人员缉捕率达到了78%,天津、吉林、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四川、贵州等地的缉捕率达到100%。

四是宣传舆论为更加浓厚。各地、各部门把宣传贯穿于专项行动始终,特别是在座的各位给予了很多支持,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了对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力。特别是2018年9月,我们组织全国146个城市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和舆论效果。

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举报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5000多条,根据这些线索破获的案件有2200余起,兑现奖励365万元,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刚才介绍了这次行动收缴的枪支很多,这次收缴的枪支主要是什么样的类型?这次涉枪涉爆犯罪有什么新的情况和新的动向?

[郭林]这个问题请治安局的钱熊飞副局长来回答。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钱熊飞]谢谢各位媒体记者。从我们统计的情况和认真分析,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收缴猎枪1.2万支、气枪4.2万支、火药枪3.8万支、射钉器改制枪支和其他枪支5.4万支。其中,射钉器改制枪支和猎枪、火药枪,大多数是山区、林区、牧区的牧民、村民私自改制,用于看家护院、护牧护秋。

大多数气枪都是枪支爱好者通过网络购买,用以收藏。其中,我们也收缴了一部分少量的军用枪、仿军用枪,这些都是一些不法分子从境外走私入境。从目前破获的案件来分析,大概有几种情况:一是非法制贩、走私枪爆物品犯罪活动仍然屡禁不绝。

有些制贩枪支案件,往往涉及线索比较多,跨区域团伙作案明显。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通过网上联系交易、利用寄递物流贩卖枪支零部件,化整为零,进行组装。少数不法分子通过边境通道,内外勾结,从事走私枪支违法犯罪活动,这类犯罪往往隐蔽性强,查处打击难度相对较大。

二是仍有一些非法枪爆物品流散社会。尽管这几年我们持续加大了收缴力度,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上一些非法枪爆物品仍未彻底收缴上来,发现难度大。同时,由于市场仍有需求,有一些枪支爱好者,出于收藏、爱好、狩猎等目的,非法获取枪支弹药。

三是枪爆犯罪往往与黑赌毒犯罪交织。一些不法分子千方百计想获取枪爆物品,以枪护毒、以枪护赌的情况相对突出。去年以来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其中有的就是拥枪自重,危害一方。

四是利用枪爆物品作案仍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枪爆物品实施个人极端犯罪,甚至有的因为矛盾纠纷引发冲突,造成人员伤亡。这类犯罪数量不大,但影响大、危害严重。

针对这些情况,公安机关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持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社会面收缴力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枪爆物品危害社会。我就回答到这里。

[郭林]谢谢钱局。大家还有什么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涉枪爆违法犯罪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来看效果如何?

[郭林]这个问题请刘忠义副局长回答。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 刘忠义]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控枪支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境外走私、境内制贩、网络贩卖枪支弹药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涉枪违法犯罪中走私、制造、贩卖、通联、运输各环节打击整治,集中力量开展专案攻坚和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全力以赴打击各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我们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重点打击境外走私、境内制贩、网络贩卖涉火药动力枪支弹药、高杀伤力气枪、易改制枪支犯罪活动,确保精准高效打击。

二是加强重大涉枪专案攻坚。按照“追源头、打网络、摧窝点、缴枪支”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集中力量破获了一批重大涉枪犯罪案件,对一些特别重大案件,公安部刑侦局直接牵头组织侦办,力争对涉枪犯罪打深打透打彻底。

三是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整治。针对个别边境地区和口岸走私枪支案件高发的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了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严打走私枪支等犯罪活动,强化边境地区口岸查堵管控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遏制境外枪支的流入。

四是强化部门间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侦查办案、收缴枪弹、堵塞漏洞、遏制发案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打击整治工作效能。

五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侦查办案工作需要,我们在组织指挥、侦查协作等方面研究制定了多项侦办涉枪案件工作机制,确保侦办涉枪案件能一追到底、除枪务尽。通过近一年打击整治,总的来看,境外走私、境内制贩、网络贩卖枪支弹药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涉枪案件发案数实现较大幅度下降,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郭林]请大家继续提问。

[北京青年报记者]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的产销旺季,请问公安机关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在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对公众有什么提示?

[郭林]您提了个非常好的问题,马上就要过春节了,这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请钱熊飞副局长回答。

[钱熊飞]很高兴再次回答记者的提问。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旺季,也是烟花爆竹案件事故的高发期,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去年10月份,针对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形势,公安部会同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专门下发了通知,部署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全面强化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打击整治工作。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等地公安机关近期破获了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重大涉爆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对保障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作用非常积极,效果也很好。2019年春节临近,按照传统的习俗,许多群众会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

借此机会,我也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要牢记三件事:第一,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从网上购买烟花爆竹,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同时烟花爆竹也是不能邮寄的。不要从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烟花爆竹,这些摊点销售的烟花爆竹大多为超标、伪劣产品。不要购买没有粘贴流向标签的不合格产品,这样会给燃放留下安全隐患。

第二,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不要忽视安全问题。从业单位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储存烟花爆竹。个人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购买的烟花爆竹不要放在有烟火的闲置房屋或阳台内,远离明火和热源,严防发生事故。

第三,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我们提倡文明过春节,现在大多数城市都制定了禁限放政策、划定了禁限放区域,比如加油站、敬老院、医疗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等,这些都是禁放区域,请大家燃放烟花爆竹时务必遵守禁限放规定。

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也要注意安全,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进行燃放,尽量远离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比如粮库、柴垛等等。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确保安全。

[郭林]谢谢钱局,还有没有记者提问?

[澎湃新闻记者]去年网安部门打击整治涉枪涉爆专项行动中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又是什么?

[郭林]这个问题请网安局的黄胜华副局长回答。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级干部 黄胜华]感谢记者的提问,下面我简要回答。去年以来,公安网安部门持续开展涉枪涉爆犯罪侦查打击和网上涉枪涉爆违法信息的清理工作。在案件侦查打击方面,截至目前,各地网安部门共配合侦办涉枪涉爆案件3287起,在违法信息清理方面,网安部门以“净网2018”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全国“两会”,上合峰会等重大活动网上安保为重点,不断加大对网上涉枪涉爆等违法信息的清理整治力度。

截至目前,共发现清理网上涉枪涉爆违法信息10.4万余条,关闭整顿违法网站栏目8200余个,阻断境外贩卖枪支弹药等专设违法网站154个,对传播涉枪涉爆等违法信息问题突出的365家网站进行了挂牌重点整治。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网上秩序安全稳定。

下一步,公安网安部门将把清理整治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净网2019”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全面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信息的清理整治力度,确保网络空间清朗有序。

[郭林]由于时间关系,请大家问最后一个问题。

[南方都市报记者]我想问的问题是,除了上述公安部提到的措施以外,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别的措施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郭林]这个问题请京生局长回答。

[李京生]非常感谢记者提问。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从以往看,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加快流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大型活动增多,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也随之增加。根据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公安机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广大民警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深入走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做好调处化解工作,严防各类潜在风险转化为危及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现实危害。

二是扎实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和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对迎新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活动,严把安全许可关,逐一明确安全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根据需要组织警力维持现场和周边秩序,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旅游景区管理单位,维护好景区治安秩序。

三是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旺盛的特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犯罪线索的排查,加大侦查打击力度,切实保卫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针对节日期间聚众赌博问题多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正常娱乐和赌博的区别,自觉做到知法守法、远离赌博;同时,加大对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净化节日期间社会风气。

五是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坚决打击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结合“春运”安保,突出加强地铁公交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巡逻执勤,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总而言之,公安机关将始终坚守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百姓平安,为广大群众欢度节日创造平安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谢谢!

[郭林]谢谢京生局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大家有采访的需求,特别是对今天公布的20起已经收网的案件和判决的案件感兴趣,可以随时和公安部新闻中心联系,我们会协调好,方便大家深入采访。再次感谢大家!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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