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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项目开工前审批原则上不超45个工作日

2019-01-12 08:19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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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再迎利好,省政府正式印发相关实施方案
工业项目开工前审批原则上不超45个工作日

企业投资项目需政府审批事项从84项减至40项,工业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45个工作日……企业投资再迎利好,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着力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投资体制机制,努力打造全国审批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优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

据了解,《实施方案》包括实行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实行项目分类管理、改革项目省级管理事项、加快推动项目落地便利化四部分内容。

首先,聚焦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需办理的106项事项,分为企业自主决策、政府备案管理事项22项和需政府审批的事项84项。对需政府审批的事项84项,优化整合为40项后,分程序性审查、外部性审查、内部协作三类改革。

其次,实行项目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大小、审批模式不同等,将企业投资项目分为民用建筑项目、工业项目和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实行分类审批监管,优化审批程序,精简审批事项。通过改革,民用建筑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1个工作日;工业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5个工作日,其中,园区内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后到获得施工许可证为止,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工作日;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8个工作日。

再次,改革项目省级管理事项。《实施方案》要求,逐项梳理省有关部门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的事项,对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14个省有关部门,按部门分别明确改革举措。(记者 李凤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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