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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用一项项惠民实事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

2019-01-26 10:27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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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项项惠民实事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
——2018年我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综述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

更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完善的社会保障、更便捷的医疗服务、更优质的教育环境……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的执政理念,聚焦教育文化、就业、养老、医疗卫生、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民生短板,2018年,我省继续将全年财政支出的75%以上投入民生领域,每一项惠民实事既细致入微地贯穿百姓生活,又与民生福祉如影相随。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25万人,第6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整治改造5万套棚户区、老旧小区和6万户农牧民危旧房……一件又一件民生实事的落地生根,生动诠释出何谓民生为大。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我省不断加大教育民生工程投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一个孩子有学上、能上学、上好学。

2018年以来,我省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教育强基工程不断落实。通过“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三区三州”脱贫攻坚专项和民族地区教育特殊专项落实建设资金18.87亿元,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258个,建设校舍面积55.46万平方米。截至2018年12月,下达的258个建设项目学校中,已开工学校188个,占下达学校的82.87%,完工68个;通过普通高中补助项目和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落实普通高中项目建设资金5.67亿元,新建、扩建普通高中18所,为16所普通高中学校配置教学设备。到2018年底,已下达的18个建设项目中,已开工11个,占下达学校的41.67%,完工项目3个,剩余7个建设项目正在抓紧项目前期工作;16所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已全面完成。

同时,通过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落实资金2.4亿元,重点建设23所中职学校的27个特色优势专业,支持6所中职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这厢是文化的殿堂,那厢还有文化的礼堂。近年来,我省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直稳步推进。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结合“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村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在全省46个县建设2465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按照农区“十个一”、藏区“8+2”标准,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依托每个建设村现有的村级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重点将基层政权、美丽乡村、整体搬迁、公共卫生、宣传文化、体育广电等各类惠民建设项目统筹整合,共建共享。

文化“种”下去的力和“长”出来的力,相生相长。

就业是饭碗,是生计。我省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在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确保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25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13.9万人次,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为了让创业带动更多就业,2018年我省下拨9235万元创业促就业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为838人兑现首次创业补贴180.7万元,为2167人兑现创业一次性奖励822.4万元,为20个创业主体兑现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2.8万元。并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继续扩大经营规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2018年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直接扶持1712人创业,带动就业5516人。

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年初根据《关于开展化解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西宁市、海北州、海西州2017年去产能职工安置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开展“回头看”查遗补漏,3046名去产能安置职工100%平稳安置,进一步夯实了职工安置工作取得的成效。

着力在精准识别上下功夫,对截至2017年底全省仍未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及其中深度贫困劳动力情况进行了调查,为做好2018年转移就业扶贫工作奠定了基础。2018年全省实现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1.8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万人的125%。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全省连续多年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针对不同群体的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指导企业等各方履行社会责任,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老有所养上不断取得进展。我省已于2009年步入了老龄化社会,截至2018年6月,我省60周岁以上的人口为72.49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2.4%。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省持续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每年的民生工程,大力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我省持续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积极推进专业化养老机构建设。截至2018年11月初,已下拨资金3195万元,完成15个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下拨资金500万元,完成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任务;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为8.5万名城乡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海东市作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打造了18个示范性互助幸福院、8个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排查大整治,投资600万元对14家机构和100户老年家庭开展适老环境建设;对2.6万名老年人实施分类筛查评估,投入178万元为10万名老年人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培育社会组织75家,服务人员1854人,社会化营运养老机构设施30家,村级老年协会托管农村互助幸福院335个。

2018年初,我省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星级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奖励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共评定出63所星级敬老院,拨付奖补资金337.52万元。

人人健康,人人幸福,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百姓的期盼。在新一轮深化医改中,我省率先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分级诊疗、大病保险等工作走在西部乃至全国前列,个人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比重稳步下降,人民获得感显著提高。

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全民医保,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776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付比为54.64%,全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80元,累计为21.17万名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1.26亿元。

药品供应保障新机制平稳运行,通过省级统一招采、省际间联合采购,基本药物中标价平均下降49.45%,非基本药物下降39.98%,累计减轻群众用药负担13亿元以上。

分级诊疗制度巩固完善,覆盖所有省级公立医院、18所市(州)级、73家县级公立医院和339家基层医疗机构,全省29个县县域内就诊率高达80%以上。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970个,常住人口、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分别达58.48%、82.62%、96%。居民15分钟内到达最近医疗定点的比例超过80%以上。

全国首家完成“异地就医”结算,使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跨省就医直接结算问题不再成为群众的痛点,彻底解决了群众异地就医垫付费用大、报销周期长、办理过程往返奔波、就医监管难等问题,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

安居才能乐业。2018年,我省紧紧围绕城镇棚户区改造、农牧民危旧房改造、美丽城镇等重点民生实事,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推进,全力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重点民生任务圆满完成。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破解资金瓶颈,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超额完成年度开工任务。

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以“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为要求,不断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监督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到了底数清、管理严。

……

来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数据显示,全年组织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3.05万套、基本建成3.3万套、入住3.44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33.34%和177.45%,2万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近5万户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率达92.7%,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3836户,通过实物和货币补贴方式,住房困难群体得到进一步保障。坚决把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有力支撑,圆满完成6万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3.2亿元,地方落实配套资金1.8亿元。全力推进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实施各类基础设施项目1096个。

同时,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城镇带动战略有效实施,完成16个美丽城镇建设任务,狠抓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西宁市建成海绵城市15.21平方公里,海东市形成廊体40.62公里。与此同时,一批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垃圾污水、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继建成,有力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记者 王臻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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