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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系列新政力促科技创新

2019-01-26 10:31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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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权”放“钱”, 扩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自主权

◎ 增设“安徽省技术发明奖”

1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省科技厅负责人就三个政策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在优化科研管理方面,政策紧扣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过细过繁”、科研投入“重物轻人”等问题,提出了放“权”放“钱”,扩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自主权、高校院所财务自主权,加大科研项目资金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改革科研项目评价等举措。提出按照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充分尊重科研人员主体地位,深化落实简政放权和加大激励等具体改革工作。在优化管理、完善政策、释放活力的同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项目管理责任分担机制,压实科研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做到放权放到位,管理守底线,确保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在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方面,政策提出通过支持和推进国家实验室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建设、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高基础研究开放合作水平等措施,到2020年,我省基础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交叉前沿领域产生一批初具全球影响力的科技成果;到2035年,我省基础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在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交叉前沿领域引领全球发展。

为发挥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作用,《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省政府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省政府所属部门,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再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目标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严格自律管理的科学技术奖项。在现有“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安徽省自然科学奖”“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安徽省科学技术合作奖”4个奖种的基础上,增设“安徽省技术发明奖”奖种。将省科学技术奖每年奖励数量由原来每年最高180项提高到350项。三是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实行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制度。(记者 汪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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