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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打通信访举报监督“最后一公里”

2019-02-27 11:56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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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215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593件,立案84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52人。”在今年1月召开的云南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布了2018年监督执纪成绩单。

“信访举报是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的第一道程序、第一道关口,是做好日常监督的重要基础,也是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和权力运行‘观察哨’。”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变化,创新方法,打通信访举报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信访举报监督全覆盖。

“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迁糯村委会周放村民小组组长陶某和会计陶某从2016年8月1日至今各自占用周放村民小组采石厂租赁费5万元,共计10万元。”去年6月,普洱市景谷县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县纪委监委受理后,迅速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核查组与两人进行多次谈话后,他们认识到所犯的错误,主动将资金归还了集体。

“过去,由于有的村干部、小组干部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即使接到群众举报,我们监督手段有限,往往是有心无力,起不到好的惩处效果。”景谷县纪委副书记陶智兰说。

“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对全体党员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六类行使公权力人员实现监督全覆盖。”云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监察法规定的六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如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属于改革后的监察对象。反映这些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都被列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监察对象在增加,信访受理范围也在扩容。前不久,有群众向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纪委监委举报:彩云镇东营村委会甸尾村民小组组长李某不经公开招标,将承包合同早已到期的池塘继续租给他人,将村文化活动室租给他人开麻将室……该县纪委交由彩云镇党委办理。李某的相关行为得以制止纠正,因其并非党员,东营村委会按程序撤销了他的村民小组长职务,另选他人担任村民小组长。

“虽然李某不是党员,他手中握有处置村小组事务的权力,理应受到监督。”禄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开传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方面,增加了反映监察对象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覆盖了监察对象行使公权力的方方面面。

面对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量多面广”的新形势、新变化,云南省纪委监委通过拓渠道、补短板、通末端的方式,优化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电话举报、新媒介五位一体举报渠道,在全省建立完善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监督机制,以“上级督办+跟踪问效”压实责任,以“线上融合+线下覆盖”把监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实现精准监督,进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察监督全覆盖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2388电话举报平台已完成提升改造;12388网络举报平台在204个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实现链接;省市县三级纪委派驻(出)机构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实行全登记,方便群众查询和举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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