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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

2019-03-01 19:2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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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应急管理部司法部立法三局负责人 张迅】

我着重介绍一下事故应急现场的一些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为了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的科学化、规范化,《条例》从三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措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比如要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等,并且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二是细化政府的应急救援措施。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比如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指挥应急救援。

三是建立现场指挥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这个《条例》就是从以上这三个方面作了规定。谢谢。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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