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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重庆落地实施降低社保费率

2019-05-01 09:21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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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重庆落地实施降低社保费率
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按时足额发放

4月30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5月1日起,我市将落地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怎么降?降了哪些?对养老金发放是否有影响?对此,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降了哪些?

“降低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该负责人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降费比例降低至16%。

同时,将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按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另外,还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缴费基数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的重要参数。”该负责人说,一是明确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

二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以上缴费基数政策调整是对职工五险(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同步调整。”该负责人解释说,调整后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收入较高的人员也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体现“多缴多得”。

新老政策怎样衔接?

对此,该负责人介绍,首先,5月1日首先兑现降费率政策;

其次,待市统计局公布我市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后,再兑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并进行缴费清算;

最后,对已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区县开始受理参保人员变更2019年缴费基数档次业务,并从1月1日起进行清算,缴费金额多退少补。

养老金会降吗?

“养老待遇不受影响,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该负责人说,降低社保缴费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总体上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此次降费减负工作关键之一是相关社保待遇计发办法暂保持不变,保障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在确保发放的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还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该负责人说。(记者 黄乔)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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