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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布今年高校招生三个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2019-06-02 08:37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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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日前下发了《2019年甘肃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相关细则公布。

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的范围为省内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国家专项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进行资格认定及备案。国家专项计划分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计划和省属院校计划。志愿填报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即6月25日20时至27日20时。录取分数线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规定可降分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省内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为: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并经过审核。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地方专项计划由省内本科院校承担。全省范围内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地方专项计划不组织资格审核,以2019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时采集的农村户籍信息为准。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记者 李欣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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