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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后可享当地4种公共服务

2019-06-02 16:5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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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6月2日电(记者 陈国洲)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自6月1日起,重庆市所有公安户籍窗口均可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在重庆办理居住证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公共服务,还可享受当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理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优惠、参与社会管理和就近办理涉税事项4种公共服务。

根据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重庆市申领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实施细则》,港澳台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各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在此基础上,重庆市规定了在重庆申办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还可享受重庆市规定的4项公共服务。一是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二是年满65周岁的,可申请办理乘坐重庆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优惠;三是参与社会管理,可申请列席重庆各级政协会议,受邀担任警风监督员,加入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重庆市青年商会、重庆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等社团组织;四是可在重庆市任意办税大厅就近办理重庆市通办的涉税事项。

据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9年6月1日起,重庆市所有公安户籍窗口均可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向重庆市居住地区县公安机关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住证。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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