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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采取切实措施 整治
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

2019-06-25 08:06 来源: 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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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司法部多次召开部党组会和部长办公会,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央文件精神,研究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中央《通知》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提出了硬措施、硬要求,司法部党组和部机关各厅局、各直属单位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整治形式主义的极端重要性,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司法行政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切实明确责任,以坚定的意志和坚决的行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领域、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建立司法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

为抓好《通知》贯彻落实,中央层面建立了专项工作机制。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司法部也建立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部办公厅牵头,部机关有关厅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政法委有关部署要求;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定期研究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减轻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和干警负担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松绑减负,进一步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经部党组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司法部办公厅印发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减轻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和干警负担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六方面二十四项具体举措,主要包括: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增强责任担当;提升会议实效,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层层发文,精简文件材料;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提升工作效能;健全激励关怀机制,完善问责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等。二十四项具体措施均明确了责任单位,使各厅局能够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承担起为基层减负的责任。

三、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司法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全面排查困扰司法行政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把问题查实查细,列明问题清单。6月初开始,先在部内组织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大排查,要求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自查,重点查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开会发文方面、督查检查考核方面、工作实效方面、问责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要求各单位既要深入查找形式主义的突出表现,把问题找准找实,更要把问题背后的原因查深查细,深入查找在思想观念上、工作作风上、领导方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建立整治形式主义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逐一对照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四、统筹控制发文,精简文件材料

严格执行《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发文项目,确保2019年制发文件数量比2018年减少三分之一。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压缩《司办通报》数量,部领导一般工作讲话不再刊发。压缩材料报送,通过电话、邮件沟通能够解决问题的,原则上不搞文来文往。加强材料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统筹管理,避免多头、重复要求地方报送,并给基层留出合理时间。发扬“短实新”文风,司法部印发的部署重要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原则上不超过7页,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综合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页,专项报告原则上不超过5页,其他文种按此从严掌握。文件简报内容“捞干货”、出实策,不穿靴戴帽,不说空话、虚话、套话。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举措,严禁简单照抄照搬,以文件落实文件。坚持科学定密,在保密规定允许范围内,科学合理确定文件密级、期限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公开,最大限度方便基层了解政策、开展工作。

五、加强会议管理,提升会议实效

按照务实高效原则,健全完善月例会制度,建立会议台账,严格把控会议数量,确保2019年召开的会议比2018年减少40%。司法部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本系统全国性工作会议。安排“无会月”和“无会周”,今年8月份为司法部“无会月”(月例会除外),每月初确定一周为“无会周”。突出会议实效,加强调查研究,精心设置会议主题,充分安排研讨时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提有效管用的举措,提高会议质量。坚决防止照本宣科、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改进会议形式,传达、部署类会议原则上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召开,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严控会议规模,未经批准,不请各省(区、市)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专项工作会议能让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就不要让“一把手”来;能让处长参加的,就不要让分管负责人来。减少参加人员,杜绝无关人员陪会现象。司法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开到省级,经批准开到县级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六、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2019年司法部不开展综合性和专项督查检查考评,司法部机关各厅局、各直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对地方开展条线考评。坚决杜绝督查检查考核中机械式做法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以工作留痕多少判断工作成效,防止“以材料论英雄”。用好“四不两直”“暗访”“突查”等方式,用好驻在式、蹲点式督查检查方法,务求实效。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要轻车简从,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完善司法行政改革推进报告制度,压缩定期报告次数。严禁下达不合理、不必要的考核指标,不能以层层压实责任为名动辄要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签“责任状”,把责任推给基层。督查检查考核中,既要找准问题、督促整改,又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和困难,推动工作持续深化落实。

七、完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健全容错机制,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区分干部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经认定属于应该容错的要大胆容错,对于基层在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以及为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出现的无意过失,不能简单贴标签、扣帽子,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杜绝问责“唯结果论”,杜绝问责扩大化、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依规保障党员权利,健全完善干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鼓励干警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明确司法部党组负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厅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落实,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全面加强县(区)司法局建设,充实、规范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加强技术保障,进一步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高信息自动生成、抓取、统计、分析能力水平,减轻基层数据填报负担。大力推行司法行政系统网上办公,充分利用司法部办公平台和协同办公系统,方便基层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充分运用政治巡视巡察等手段,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推动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和干警减轻负担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司法部设立了监督电子信箱:sfbjcjf@163.com,广泛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欢迎基层反映意见建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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