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试点计划于8月24日开始

2019-07-03 13:4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海关总署副署长胡伟介绍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我们注意到,8月31日前海关要启动“两步申报”改革。我的问题是,从原来一次性全口径申报到“两步申报”,主要的考虑是什么?它对提高通关效率有什么好处?

【海关总署副署长 胡伟】这次10项措施中明确提出,我们要在2019年8月31日前,启动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完整申报的“两步申报”改革试点。我们计划于8月24日开始,在黄埔海关、深圳海关、青岛海关先行试点“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的改革。这项改革是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所采取的一项重要通关改革措施。在这样一种通关模式下,企业不需要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整个提交过程可以分成两步走。

第一步,企业凭提单信息,提交口岸安全准入申报需要的相关信息,进行“概要申报”。这种情况下,如果货物不需要进一步查验,就可以马上放行提离。涉税的货物,在提供了税款担保以后,也可以放行提离。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货物在口岸放行以后的14天内,企业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合格评定、海关统计等整体监管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和单证。就是说,可以在货物提离以后14天之内,再来补充提交相关信息。这样做法的好处,我想是不言而喻的。首先,以前我们都是一次性全部提交相关信息,信息验证以后才能放行提离。由于货物申报时难免出现错报、漏报,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拉长了货物通关时间。采取这项改革以后,就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风险。其次,海关法对企业涉税商品纳税时间是有15天期限要求的。在这15天之内,企业可以选择适当时间来完成纳税。如果说我们单方面强调尽快通关的话,就有可能会影响企业法定权益。通过这项改革,企业可以在货物提离14天以内,按照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既保障了企业权益、降低了企业成本,又提高了通关效率。最后,这项改革还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精准监管、提升效率。我们借鉴了国外一些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转变风险防控理念和方式。我们准备在三个直属海关先行试点,在取得经验基础上,认真总结评估,逐步向全国推开。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