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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完成2019年第二轮河湖管理现场督查

2019-09-19 09:21 来源: 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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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安排,2019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对流域内6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第二轮河湖管理现场督查。

此次督查按照《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湖管理督査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督查范围包括西藏、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6省份,原则上除无人区或交通特别不便地区外,对各省市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全覆盖,对规模以下河湖进行抽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河湖“四乱”问题(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采砂问题、河湖长履职尽责及以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其中“四乱”问题紧盯重大违建、占河、围湖等问题,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

长江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河湖管理督查工作,委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加强组织协调与动员,做好培训与信息化支撑,此次督查共派出22个暗访工作组,每组由1名组长和2名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直奔河湖现场,借助水利一张图、遥感影像、无人机等技术,按照“查、看、访、问、核”(查找问题、查看公示牌、走访群众、电话询问河长、核实整改问题)五步工作法,认真查找复核河湖问题,顺利完成了第二轮河湖管理督查外业任务。下阶段将继续完成督查报告及问题清单编制等工作。

长江水利委员会规计局、政法局、水资源局、河湖局、砂管局、水文局、长科院、水生态所、网信中心、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设计院等部门单位参加了此次督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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