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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就《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

2019-10-23 22:55 来源: 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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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上午10:00
  地点:司法部新闻发布厅
  主题:《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发布及解读
  嘉宾:周院生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
      李海伟 中华全国律协副秘书长
      佟丽华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贤 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主持人:李子顺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法治宣传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王建军 摄

2019年10月23日上午10:00,司法部举行《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发布及解读新闻发布会。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 李子顺]:现在开始新闻发布会。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我是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李子顺,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国目前有40多万的律师,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力量,也是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重要力量。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工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司法部起草并发布了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今天的发布会,将就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在意见出台之前,有许多律师已经多年积极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涌现出很多感人的事迹。不少优秀的代表也被在座的媒体朋友报道过、采访过,在此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关心支持律师工作。

[李子顺]: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先生、中华全国律协副秘书长李海伟先生、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贤。

请他们介绍公益法律服务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们的提问。首先请周院生局长介绍《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相关情况。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 周院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各位新老朋友见面,向大家介绍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情况。首先要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律师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发布的《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第一份专门性文件,将对促进我国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产生积极影响。下面,我就《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一简要介绍。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我国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鲜明特色和内在要求,是坚持执业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党中央高度重视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发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进一步支持、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有利于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有利于培养律师社会责任感,提高律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扩大律师服务领域和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引导、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律师队伍公益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40万律师已经成为我国公益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看到,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中还存在实效性不强、规范化程度不高、激励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为此,司法部在深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主要规定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工作保障。《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引导、支持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努力构建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要坚持党建引领,践行为民宗旨,鼓励志愿奉献,注重强化保障,促进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做大做强。要通过努力,使律师公益法律服务领域持续扩大,质量水平逐步提升,职能作用更加凸显,进一步树立律师队伍亲民、爱民、为民的社会形象。

《意见》从六个方面规定了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主要措施:一是拓展服务领域。鼓励律师服务特殊群体,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普法宣传,调解矛盾纠纷,协助党政机关做好信访接待等工作。二是增强服务实效。重点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创新服务形式,积极发展“互联网 ”公益法律服务。三是明确服务要求。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要求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应当勤勉尽责,保证服务质量。四是提升服务能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加强公益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培训和研讨交流,做优做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促进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五是注重示范引领。积极培养和选树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鼓励青年律师、实习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明确中共党员律师等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六是开展考核评价。将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公益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律师评先评优挂钩。

《意见》从四个方面规定了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负责指导推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法律服务事项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争取财政预算和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等形式拓宽经费来源。三是完善激励措施。明确各地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协会负责人,选派律师参加国内外交流培训等活动时,优先考虑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四是大力表彰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类评选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做法成效、先进事迹的宣传。

以上就是《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下一步,司法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律师行业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加大对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组织、引导、支持力度,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谢谢大家。

[李子顺]:感谢周院生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提问,提问时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

[新华社记者]:我是新华社的记者,最近司法部出台了不少关于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文件,比如说律师调解等等,公众怎么样了解服务的内容和对象?有什么样的措施和标准保障公益法律服务的质量?谢谢。

[周院生]:谢谢你的提问,问题非常好。回答您的问题先明确一个概念,什么是公益法律服务?大家可能也都有不少的了解,我们也做了些研究,包括法律援助的这些概念。司法部出台的《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里面所称的公益法律服务是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无偿的法律服务,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免费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这些当事人提供服务,是不收取费用的。这是我们《意见》规范的公益法律服务。

关于律师公益服务包括的内容,大家可以看一下《意见》的第四条。该条列举的事项就是目前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大致范围,包括服务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到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担任志愿服务律师,提供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服务,参与党政机关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工作等。另外,大家比较熟悉的法律援助服务也具有公益性质,属于广义上的公益法律服务范畴,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同于完成一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量。

上述提出的服务事项都有其特定的服务目标和服务群体,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主体,都可以提出服务申请。例如,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就是所签约村(居)的居民,律师调解服务可以受理依法可以进行调解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则主要面向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同时,每一个服务事项也都其服务流程和要求,为律师开展服务、当事人接受服务提供了依据。举例来说,如果一名群众遇到邻里纠纷,需要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那么有几种服务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向所在社区(村)聘请的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二是通过12348热线或者12348中国法网进行在线咨询。三是到所在地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由坐班律师提供咨询。四是到律师调解工作室申请律师专业调解。五是如果纠纷复杂需要走诉讼程序,且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希望我的解答能对大家理解公益法律服务有所帮助。

关于如何保证公益法律服务的质量。这也是我们制定《意见》重点关注的问题。我们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针对律师服务资源与群众服务需求在时间、空间、专业等方面存在错配、服务实效性不强的问题,我们将创新服务形式,积极探索“互联网 ”公益法律服务模式,精准对接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远程服务、在线服务、预约服务。同时,根据不同受众和不同主题,用群众更加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服务。

二是提高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程度。提到公益服务,有人觉得只要律师能自愿参与已经不错了,不能提过高要求。事实上,公益服务绝不能等同于低质服务,不能因为公益性质降低服务质量。我们强调,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同样应当依法依规,勤勉尽责,与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保持同等注意义务。为了保证公益法律服务的规范性,还可以通过签订服务协议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方式和流程。

三是提升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专业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提高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动在各地律师协会普遍成立公益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或者专业委员会,加强业务研讨和交流。在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行业领军人才培训、青年律师培训等培训时,把公益法律服务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

四是做优做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经过多年的努力,司法部、全国律协组织开展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同心律师服务团”、“援藏律师服务团”、“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已经形成常态,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优做强这些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提高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李子顺]:下面开始第二个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律师协会在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中华全国律协副秘书长 李海伟]: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您也关注到律师协会在参与和推进这项工作中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我想各位记者朋友也留意到,《意见》中律师协会参与这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和明确的要求。也充分说明了律师协会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中责任重大。首先全国律师协会章程明确规定,组织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是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国律师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公益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发起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责任,指导各地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协调、推动作用。例如,上个月,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律师协会就共同印发文件,对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作出部署。

可以说,每一项重大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都离不开律师协会的参与和推动,这也是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其次,作为律师的行业自治组织,律师协会在公益法律服务中不仅要当好组织者、推动者,还应当成为行业风气的倡导者、引领者。《意见》中明确提出,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常务理事等应当在公益法律服务中发挥表率作用。我认为这一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也符合实际。因为我们律师协会的理事成员都是从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执业律师代表中产生的,所以他们理应在公益法律服务中发挥表率引领和导向作用。

事实上,我们也都了解到,一家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一定是自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律师事务所,一名优秀的律师一定是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具有公益心的律师。像今天在座的佟丽华律师、陈贤律师都是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非常优秀的律师,他们也分别登上了建国六十周年和七十周年的观礼彩车,是律师开展公益服务的最优秀的代表。所以说,充分发挥好律师协会的引领作用,有利于在律师行业进一步形成崇尚公益、献身公益的良好氛围,有益于进一步树立律师行业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我们律师行业的一项十分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下一步全国律师协会将团结带领广大律师切实抓好《意见》的落实,促进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把问题提给佟丽华律师,20年来,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从事公益的范围越来越广,从为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再到无偿培训乡村幼儿教师,提出了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专科门诊的概念,我想问一下现在取得的一些成果。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佟丽华]:非常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非常荣幸参加司法部的发布会。第一句话我想说,随着社会发展,矛盾纠纷也有了一些新变化,原来的一些老大爷、老大妈能调解解决的问题,现在更需要专业律师,包括农民工欠薪等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不仅涉及到特殊群体的权利保护,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公益法律服务的专业性越来越高。刚才周院生局长在讲的时候,也介绍了《意见》对提高专业化程度、保证质量的一些要求,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从我们的做法来说,过去这些年我们在儿童领域,尤其在儿童和农民工领域推动专业化的发展,在未成年人这个领域全国已经涌现出非常优秀的律师,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取得了各个方面的认可。在农民工领域社会高度关注,刚才司法部的周院生局长、全国律协的李海伟副秘书长也介绍了最近在推动的一些具体工作部署。在这方面,一些专业律师的涌现,对解决农民工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现在全国有40多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机构,农民工来了不仅是“专科”而且是“急诊”,如果有需要,我们也常常现场提供服务。

第三,这次的《意见》当中明确提出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律师队伍,从司法部政策来说,明确提出这种要求是非常必要的。就是专业化的最好路径是走职业化的道路。而职业化,比如公益律师的职业化最好是依托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所以从司法部政策角度来说明确提出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公益律师队伍,这个是解决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化,在公益法律服务领域为老百姓的身边事儿培养一些专家是最好的路径,所以这个政策的要求也非常具有针对性,从一个一线的律师角度来说,是非常叫好的,我们也会积极落实这一政策。

[南方都市报记者]:我想问佟丽华律师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律师事务所是自收自支的,那么倡导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义是什么呢?特别是从律师角度如何看待50个小时的服务时长目标呢?

[佟丽华]:非常荣幸来到发布会现场与媒体朋友们做交流。我愿以一名公益律师的身份谈谈我的理解。大家知道,我国律师事务所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改革后,律所实行自收自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律师事务所成为单纯的商业机构,也不代表律师成为了不受约束的自由职业者。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假如律师只想着创收,是难以赢得整个社会尊重的。

律师不仅要考虑拓展有偿服务市场,也要服务那些经济条件困难、无法获得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只有国家法治整体上不断进步,律师行业才能实现长久健康的发展。因此我认为,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由律师的职业定位决定的,也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意见》中提出倡导每名律师每年提供50小时公益法律服务或者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要求,我认为总体是恰当的。首先,这个要求是倡导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其次,50小时的服务时长要求并不高。据我了解,现在很多律师都从事大量公益服务,有的服务时长已经超过这个标准。

其实,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把从事公益法律服务视为律师作为专业人员的责任。英语中有个非常流行的词“Pro Bono”,指的就是免费公益服务。据我了解,在澳大利亚,律师按规定要签署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承诺书,其中开篇就提出,“为我们生活社区的贫穷和弱势人群不能满足的法律需求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是我们所有律师的职业责任。”澳大利亚律师行业鼓励每位律师每年提供35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

再比如韩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每年应从事一定时间以上的公益活动,按照法令处理公共机关、韩国律师协会或者所属地方律师协会指定的业务。韩国律师协会《关于公益活动等的规定》和《韩国律师伦理典章》对公益法律服务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要求每名律师每年应参与合计30小时以上的公益活动。

还有的国家和地区提倡律师每年贡献3%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公益法律服务,有的还规定律师必须完成一定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量,才能获准注册。可见,倡导律师每年参与一定时长的公益法律服务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理由也有信心把公益法律服务做得更好。

[法制日报记者]:我是来自法制日报的记者,刚才周局长介绍了公益法律服务的发展,您可否再总结一下司法部在促进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发展上有哪些新的动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周院生]:谢谢,近年来在新一任司法部党组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律师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践行服务为民的根本宗旨,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概括起来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我们始终强调,人民律师这个概念,我们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服务为民、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积极投身公益、热身支持公益,已经成为律师行业的一种风尚和价值追求。中国跟世界各国律师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的律师承担的社会责任。提供的公益法律服务是任何国家都不能比的。我也了解了很多国家的律师行业,它是一个很专业的服务,相对来说是收费的,在收费的情况下,势必有一部分群众因为种种原因,比如说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很多国家规定的就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解决特贫的群众,很多这样的人请不起律师,这个群众的基数很大,这种情况下,我们为他们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这是我们制度的优势。

第二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帮助其依法维护权益。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律师为全国60多万村(居)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就近、便捷的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治援建帮扶活动,组织律师到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志愿服务,成功解决了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

第三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新举措不断推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每一个刑事案件被告人都能获得律师辩护。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帮助当事人省时省力解决纠纷,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组织律师协助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重大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律师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四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理念方法不断创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整合律师服务资源,延伸服务触角,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顺应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通过建立服务微信群、公众号、研发智能法律服务软件等方式,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从传统服务向移动服务、预约服务、定制服务、智慧服务方向发展。

总的看,我国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公益法律服务网络初具规模,40多万律师已经成为我国公益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限于时间关系,我没有办法作详细介绍。但我们给各位记者朋友们准备了一些背景材料,会前已经发到大家手上,有兴趣的记者朋友可以深入了解下。

[光明日报记者]:陈贤律师您好,我非常钦佩您连续6年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奉献精神,能请您谈一谈这些年来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体会吗?是什么样的信仰和力量支撑您克服种种困难、一路前行的呢?

[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贤]:感谢你对“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对我本人的关心关注。今年恰好是“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十周年。“1+1”行动已累计向中西部地区派出了1200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我只是这1200多名志愿者中的普通一员,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而党和人民却给了我无上的荣誉。我感到由衷的感激,也愿意向大家分享一些经历和体会。

2009年,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随后成了一名执业律师。我一直秉持公益之心,经常无偿给贫困群众作法律援助,用自己的所学为他们排忧解难。2013年的一天,我无意在网上看到失去双手的“1+1”志愿律师郭二玲的先进事迹,深受触动,当即决定报名参加,可惜报名时间已过。2014年春天,我再次报名,到千里外的西藏做了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从此,我和“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结下不解之缘。

回想过去的6年,应该说非常辛苦不易,我经常会被缺氧、严寒、疾病等困扰和折磨,也经常想念家人,陷入深深地孤独。我也曾不止一次问过自己,图什么?但每当那些陷入无助的当事人因为我的努力获得法律帮助,脸上露出灿烂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还记得我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接触的第一个当事人是一位叫扎西曲珍的藏族年轻女工。她因工伤造成八级伤残,医药费花了几万元,却没有拿到赔偿。案件受理后,我陪同她到各个单位调取相关证据,与承办法官反复沟通。在经历一审胜诉、二审发回重审后,经过我的再三努力,案件最后以调解结案。扎西曲珍拿到近17万元的工伤保险赔偿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的舅舅为了感谢我,硬塞给我一包冬虫夏草,被我拒绝了。他们过意不去,又送了我一面锦旗。我觉得扎西曲珍的笑容和这面锦旗就是对我最大褒奖和肯定。

6年来,我先后在西藏、内蒙古、新疆等多个地区担任志愿者,共办结法援案件60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60余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我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社会的心,在“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道路上奋进前行。每一天我的工作中都是累的,但也是快乐的。

我能一直参与这项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与我爱人曹旭的支持分不开。他和我一样,也是一名律师。2015年,我爱人也加入了“1+1”志愿者行列,我们有幸成为全国唯一一对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活动的律师夫妻。将来,只要身体允许,我还会继续参加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继续把法治的阳光带到祖国的边疆,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律师的社会价值!

[中国网记者]:谢谢发言人,中国网记者提问,这个问题提给陈贤律师,谢谢您,您辛苦了。您这么多年一直在坚持做“1+1”的志愿者,在您看来这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对于当地的法律建设以及改善当地的法治环境起到什么作用?另外如何更好地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当地的百姓,您有什么建议? 

[陈贤]:我第一年到西藏以后,我所在的昌都市卡若区,之前没有一名律师,老百姓遇到困难就找政府,就是信访。经过我一年的努力,当地的老百姓遇到法律问题,他知道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我提倡呼吁律师到边疆地区参与法律援助,因为那个地方太需要律师的加入,我同时呼吁更多的律师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到祖国的边疆开展法律服务。

[李子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周院生局长、李海伟副秘书长、佟丽华律师和陈贤律师,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希望通过大家的报道,使社会更多地了解公益法律服务律师们的感人事迹,也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报道中更加关注律师工作。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黄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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