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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与前三个文件相比有3个方面亮点

2019-10-29 17:3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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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等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了解到,《意见》是近三年来国务院印发的专门针对外资的第四个国务院文件,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对于吸引外资的高度重视,请问这份《意见》与前三个文件相比有哪些亮点?

【商务部副部长 王受文】谢谢你的提问。你说得非常准确,从2017年到今年刚刚提到的这份文件,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四份关于利用外资方面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说对于改善我们吸引外资的环境、增强外资到中国来投资的信心起了非常好的作用。就改善中国投资环境来说,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前不久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中国营商环境在全世界的排名已经提升了15位,由46位提升到31位,可以说国务院出台这些文件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措施的出台,稳定了外资企业的信心,1-9月份,我们利用外资已经达到1008亿美元,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9%,而且利用外资的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为什么在前三年已经出台了三份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之上,我们又要出台第四份国务院文件。我们认为出台这个文件是有必要的,而且这个文件也有自己的新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意见》内容更加全面深入。在《意见》的酝酿起草过程中,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31个省市进行了调研,向500多家外资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听取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的意见,我们还专门组织力量研究了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发布的投资报告,对他们提出来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个《意见》很快印发,其中包括四方面20条,涉及50多项具体措施,这50多项具体的措施回应了外资企业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说在《意见》里要求有关部门优化监管方式、科学合理设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监管执法检查频次,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意见》里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设立投资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窗口,对有关的政策进行宣介,同时深入企业了解政策的实施难点,全方位回应企业诉求,支持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

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我们在很多文件里都提到要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新的《意见》在8个地方体现了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要求。比如在投资自由化方面提出,要继续支持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办理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和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各地区要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在投资保护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的工作等。

三是强化了对已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对于已出台的政策要高度重视实施效果,特别是要关注外资企业的获得感是不是得到了有效提高,所以新的《意见》对前面出台文件的落实做了更细化的规定。比如说外国投资者高度关注的技术转让问题,2018年的国发19号文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做了原则性规定,这次《意见》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来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现在的要求应该说更加具体、更便于贯彻落实。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李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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