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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首批古树名木认养活动

2019-11-16 10:1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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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11月16日电(记者 许舜达、方问禹)一株古树,历经千百年,以顽强的精神轮刻自然盛衰,延续着人们的乡愁情思。在《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实施周年之际,近日,浙江面向全省各单位、企业、个人推出首批认养古树名木活动。

据了解,本次认养活动分为指定类和非指定类。指定认养一级保护(500年以上)古树或名木的,每株不少于5000元/年;指定认养二级保护(300年以上)古树的,每株不少于3000元/年;指定认养三级保护(100年以上)古树的,每株不少于1000元/年。非指定认养的,每人捐资额度每株不低于200元/年,其认养对象由县级以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目前,浙江共有27万株古树名木,如何为各地的古树名木保护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一直是个难题。如今,推广古树名木认养成为解决保护资金问题的新路径之一。

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认养方捐认养资金,由古树名木养护人对被认养对象进行养护管理,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同时,古树名木认养以自愿为原则。认养方可单独认养,也可联合认养。捐资认养一株古树名木可视为完成一人一年度的义务植树任务。古树名木认养不改变古树名木的权属关系和管护责任关系。

认养资金如何管理?据介绍,认养资金实行统筹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县域范围内古树名木的宣传、救助、管护,制作认养证书、设置认养标志牌等。认养资金的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认养方不得借认养古树名木从事各种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养对象保护范围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等,并应支持古树名木养护人对认养对象采取管护措施。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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