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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2月1日起调整出租汽车运价

2019-11-26 16:5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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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11月26日电(记者 付光宇)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将于12月1日起调整出租车基本运价,同时执行新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据测算,调价后按照平均运距6.1公里计算,乘客白天平均每趟增加支出4元,夜间平均每趟增加支出10元。

据介绍,此次价格调整提高了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将1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排气量1.6升及以下车型,起步价由3公里9元调整至11元,3公里以上部分由每公里1.7元调整至2.2元;排气量1.6升以上车型,起步价由2公里9元调整至3公里13元,3公里以上部分由每公里2元调整至2.5元。

同时,优化了低速等候费和空驶费,增设夜间附加费。各类车型运行时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由每5分钟加收1公里运价,调整为每3分钟加收1公里运价;将现行单程载客超过10公里部分车公里运价加收50%,调整为10至15公里部分车公里运价加收30%、15至30公里部分车公里运价加收50%、超过30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运价加收70%;夜间23:00(含)至次日5:00(不含),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加收30%。

在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方面,以运价执行日的92号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为基准,以3个月为1个计算周期,周期内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变动水平每提高或降低1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变动水平不足1元/升,燃油附加费不做调整。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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