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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携号转网”正式向用户提供服务

2019-11-28 11:25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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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携号转网”正式向用户提供服务
上海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现已开放326家营业厅

自27日起,上海“携号转网”正式提供服务。记者从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获悉,通过前期试运行,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现已开放326家营业厅,向全市通信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市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士介绍,上海通信行业前期积极开展网络改造、联调联测、系统割接、定级备案、风险评估、网络安全测评等相关工作,在“携号转网”试运行期间,为了帮助更多有“携号转网”需求的用户顺利完成“携号转网”,行业通过开设服务专席、开通服务热线、张贴用户办理指导、携入温馨告知等举措,给用户提供便利。

根据工信部《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二)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九)其他违规行为。

(记者 吴卫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