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公安部公布十大不文明驾驶行为

2019-12-03 10:08 来源: 公安部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公安部公布十大不文明驾驶行为
同时公布十大醉驾肇事典型案例和十大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企业

在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公安部公布十大不文明驾驶行为,同时公布十大醉驾肇事典型案例和十大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企业。

十大不文明驾驶行为是: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倒车、违法变道、违法占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掉头、违法抢行、未保持安全车距。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与道路交通的每一个人、每一辆车都可能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巨大影响。人的因素在道路交通事故成因中占比超过90%。当前,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已普遍为人所知,但一些破坏交通规则的不文明驾驶行为的危险性,尚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停车等10类破坏交通规则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共造成9656人死亡、58675人受伤。其中,未按规定让行造成4661人死亡、27015人受伤。

十大醉驾肇事典型案例是:1月5日,四川省南充市吴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碰撞公路右侧护栏,事故造成吴某某等3人死亡。1月7日,河北省保定市王某醉酒驾驶轻型货车,碰撞前方人力三轮车,造成1人死亡,肇事后王某弃车逃逸。1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陆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撞击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1人死亡。2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杜某某无证醉酒驾驶小型汽车,与两辆汽车碰撞,造成1人死亡。2月14日,福建省柘荣县邱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右转弯冲出路外坠落河中,造成邱某某等4人死亡。2月18日,湖南省永顺县刘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未年检、未保险的小型汽车,撞倒行人,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3月12日,吉林省榆树市宋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与前方同向行人相撞,造成1人死亡。6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邓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撞上人行横道上的行人,造成1人死亡。7月29日,河北省阳原县郭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驶入道路右侧边沟后侧翻,造成郭某某等5人死亡。8月7日,湖南省永兴县曹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曹某某等4人死亡。

十大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企业是:河南省国立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贵州省思南县客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雷州市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分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宝路华宝龙运输有限公司、河北省定州市春源汽车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江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吉星客运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兴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傅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曹志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