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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措施强化疫情防控资金支持

2020-02-16 09:48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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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出台措施强化疫情防控资金支持
重点保障企业贷款 财政可贴息50%

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发放利率优惠贷款、中央财政贴息50%……按照财政部等中央五部委的要求,近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审计局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表示,将出台相应措施,强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将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具体如何实施名单制管理?市财政局介绍,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发改、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并报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发改委,再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统一申请列入全国性名单,经国家审核通过后,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主建立地方性名单。”市财政局解读认为,本市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未纳入名单前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先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在金融机构审核的同时,及时申请纳入名单。

对列入名单内的企业,人民银行将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相关银行为企业直接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人行营管部收到人民银行总行确认的全国性和地方性企业名单后,推送相关银行,组织和指导银行与企业对接。相关银行对名单内企业信贷需求和资金用途进行合理评估后,按照风险自担原则自主决策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据介绍,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报销制,即相关银行按日向人行营管部报告贷款进度,定期申领专项再贷款资金;人行营管部对相关贷款利率、用途进行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认定为合格贷款,发放专项再贷款予以支持。

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基础上,中央财政将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相关金融机构要简化工作流程,从快发放贷款,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市财政局方面表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对优惠贷款资金要专款专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保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市审计局将对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组织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记者 孙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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