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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防控经费够吗?地方新增的留用资金要怎么用?权威回应!

2020-03-05 19:0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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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地方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工作,一起来看——

疫情防控经费

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104.8亿元

截至3月4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104.8亿元,目前已经使用714.3亿元,未使用的资金是390.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患者的医疗救治、医务人员工作的补贴,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购置,物资的收储等,还有对困难家庭的救助。

中央财政已安排湖北防控经费62亿元

疫情发生以来,中央财政安排湖北省的防控经费达62亿元,包括患者的医疗救治、医务人员的补助、医院的建设和设备的购置,以及公共卫生防疫。这些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了绿色通道。

地方财政运行情况

地方财政没有出现风险问题

目前地方财政运行情况总体稳定,疫情防控的经费得到了充足的保障,基层政府的“三保”也没有出现风险问题。地方财政库款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库款规模持续保持在合理区间

没有出现发工资存在困难的情况

疫情防控和基层“三保”支出在地方财政总的支出当中所占的比重不高,预算的安排是能够满足“三保”需求的,地方的“三保”不会出现大的问题。目前为止,没有出现发工资存在困难的情况。

政策措施

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全部留给县级使用

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可以有效简化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3月1日到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测算下来,4个月地方将新增留用资金约1100亿元,实际上是增加了地方留用的现金流,有利于地方财政资金周转。在此期间各地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要全部留给县级使用

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已达6.28万亿元

截至目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已经下达了6.28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26万亿元。在已经下达的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了1603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84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03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60亿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73亿元,中央基建支出439亿元。

建立全国县级财政库款监测机制

建立了全国县级财政库款监测机制,定期向省级财政部门发函告知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县区名单按天开展地方县级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及时发现风险,及时层层传导,及时跟进,共同采取措施,确保库款能够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支出需要。

对湖北建立国库库款周调度

3月份开始,对湖北省建立国库库款周调度制度,第一周已经提前拨付资金350亿。下一周,会继续跟湖北保持密切联系,主要根据其财政收支状况、库款运行、债务发行和兑付等情况综合起来考虑,及时按周调度资金,保证湖北省库款资金周转的需要。

地方财政怎么做?

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

●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清理、用好结转结余资金,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难以按照原计划支出的,要收回用于急需的领域

● 对于疫情防控任务较重、“三保”压力较大的地区,允许制定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的支出。待具备条件以后,再另行安排预算用于非急需的领域。

清理收回各类暂存暂付性款项

地方政府要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积极清还存量暂付性款项,对于清还有难度的,要综合运用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资金等合法合规的方式予以追回。

应急救灾外的项目一律调减

全年“三保”支出预算未按照政策足额安排的,除应急救灾外,一律调减其他项目支出。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的监督、指导、督促工作。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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