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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最新消息!

2020-03-15 21:5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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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地发现儿童监护缺失的,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筹力量,结合疫情防控排查,对各村(社区)儿童监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疫情影响暂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各地要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发挥“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对没有监护人的儿童,由村(居)民委员会临时照料,确有困难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委托监护、指定由专人照料的儿童,要实行包干到人,对儿童照料情况进行家访或电话跟踪。

详细阅读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

3月16日0时起

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转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隔离观察

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宣布境外进京人员的管控新措施:从3月16日0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的费用实施自理自备。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财政部:

将受疫情影响滞留的困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受疫情影响滞留在各地的人员由急难发生地给予直接救助,由其所在的地方根据人员的滞留时间、当地生活成本等具体困难情形,将其纳入临时救助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安排的资金统一解决。

详细阅读 >>疫情下,困难群众可以得到这些兜底保障!

教育部:

优先初三高三学生复学 大学开学继续延后

教育部近日在通知中明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该优先保障高三和初三开学。对于高考是否延期的问题,正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各个省区市,包括考生代表和考生家长的意见,近期教育部会作出决定。大学的开学涉及到跨省流动的学生,首先要解决就近的中小学开学的问题,在中小学基本上开学或者在疫情得到更进一步控制的前提下,再考虑大学开学。所以可以明确,大学开学要相对后延。

民政部:

疫情高风险地区可暂缓开放清明祭扫服务

民政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高风险地区可暂缓开放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集体性活动,对办理安葬业务的逝者亲属适当采取时段、人数限制措施。中、低风险地区,对骨灰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场所、相对封闭的室内祭扫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可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对具备开放条件的,可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充分利用殡葬服务在线平台,积极开发推广网上祭扫、预约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务项目。

详细阅读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火车学生票使用时间延长至5月31日

中国铁路12306网站更新《铁路互联网购票须知》显示,疫情期间,学生票寒假的乘车时间已由12月1日至3月31日延长至5月31日。

税务总局:

发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和动态更新,发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主要包括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部分内容。

详细阅读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商务部:

强化电商扶贫 解决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

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商务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电商扶贫、产销对接等举措落实,开展品牌推介洽谈活动、电商实操培训,加大力度动员和组织电商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物流企业等与贫困地区积极对接,切实解决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详细阅读 >>商务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商务扶贫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有序恢复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将来一段时期全国范围内援鄂医疗队返回、大学生返校、农民工返城等重点运输任务,积极沟通协调,精细做好运输服务保障。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和进京管理。对于武汉市以外的湖北其他地区,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集中精准、安全可控地做好运输保障,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逐步有序返回。

海关总署:

进口食品“零接触”申报

海关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进口供应及企业复工复产所需原料无障碍进口、快速通关。疫情防控期间,进口食品可以“零接触”申报。企业可通过平台24小时在线申报,资料上传系统,无纸化办公,无需人员现场递交资料。

关注疫情动态,
看今天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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