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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参保企业可阶段性减缴缓缴职工医保费

2020-03-20 09:49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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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相关部门介绍了我市最新疫情动态以及开展医疗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方面的情况。

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守住第一道防线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林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9个区县(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高新区)恢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还有两个区县正在逐步恢复门诊部、诊所等诊疗服务。

周林说,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以县乡村为主体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迅速响应,防治结合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在疫情防控和保障日常医疗服务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守住了第一道防线。

疫情期间,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全部放弃休假,在岗在位在状态,与民警、村社干部、网格员组成专班,以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划分网格1063个,进小区、进家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滚动社区排查,累计排查出有可疑症状人员17501人,发现确诊病例283例。组建防控技术服务团队和复工健康服务团队,为复工企业和外出务工人员提供防控技术指导和健康证明服务,累计为6.84万家规上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企业提供疫情防控指导,累计出具健康证明427.85万份。

落实患者医疗保障,实施企业稳岗补助、减缴缓缴医保费等措施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仲姝婕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市医保局按照“支持企业40条”中第27条等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全力确保患者医疗保障落实到位,全力为企业稳岗减负。

为保障定点医院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需要,全市除了给医疗机构正常每月结算支付以外,还动态地向定点医院拨付了新冠肺炎诊疗的专项预付金。截至目前,市、区县两级一共向定点医疗机构累计拨付预付金1.6亿元,且全部拨付到位。

对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未及时参保的,疫情期间实行“即参即享”,保证患者即时享受医保待遇。对异地新冠肺炎患者,无论是否已参加医保,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无论诊疗定点医院是否与国家医保异地联网平台联网结算,一律实行先就医后结算,诊疗费用由医保预付金先行垫付。

对参保企业,实施稳岗补助、减缴和缓缴等综合措施。在稳岗补助方面,医保部门配合人社、财政部门,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给予应缴医保费3个月50%的援企稳岗返还。在减缴和缓缴方面,对我市职工医保的所有参保企业,实施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即2020年2-4月,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到4%;同时,2020年1-2季度参保企业缴费可缓至2020年7月31日前缴纳。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对其他参保人员,实施特事特办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如逾期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停断保接续手续、退休人员不足年限补缴、生育待遇领取等手续的,在疫情解除前,疫情防控期不计入办理时间期限的计算。参保人可在疫情解除后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补办后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

市医保局近日出台《开展“互联网+”常见病、慢性病门诊医保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对常见病、慢性病特病患者探索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试点,先期选择部分互联网医院或具备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条件的医保定点医院、部分特病定点药店,为参保患者提供在线复诊处方和医保报销服务,先期选择糖尿病、高血压两个病种以及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同时患有其他特病病种的患者开展试点。试点工作拟从2020年4月1日开始,届时上述患者门诊特病定点医院如果是试点医院的,依托互联网可以足不出户享受在线复诊处方和特病用药配送上门服务,也可选择在定点医院复诊处方后选择就近在试点的特病定点药店取药。

社区家庭医生发挥疫情防控“前哨”和“网底”作用

渝中区上清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钟宇表示,打好疫情防控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网底功能是落实社区综合防控策略关键的一步,而社区家庭医生则发挥了疫情防控“前哨”和“网底”作用。

钟宇介绍,在疫情防控中,上清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以社区情报线、部门通勤线、防控警戒线“三条线”串织起社区疫情防控“网底”。

同时,建立四类人群的摸排台账,家庭医生以“定时、定点、定人、定区域”做好居家医学观察、疑似人群、密切接触人群的隔离医学观察、转运等服务。

此外,对发热患者跟踪到位。卫生服务中心以家庭医生团队为基础,深化“1+3+X”的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模式,家庭医生为主体,社区护士为助手,辖区居委会为补充,联动市级医院,划片包干,对排查发现的发热人群进行转送诊、市级医院发热门诊筛查后下转的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症状监测、健康宣教等跟踪管理。(记者 商宇 杨铌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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