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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落实五个“严格”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2020-04-11 10:23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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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
落实五个“严格”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4月7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按照五个“严格”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保持疫情的警惕性不降低,防控要求不降低,防控标准不降低,严防疫情反弹。

严格公共场所开业开放。疫情未解除前,全省暂不开放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培训机构、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

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等要采取限制客流量、推荐顾客采取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等措施,机场、车站、码头和公共交通工具要通过加强人员设备配备、科学调整登乘时间、增加服务通道等措施,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

严格环境清洁消毒。各类公共场所要按规定做好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加强室内通风,完善手消毒设施配备,督促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落实体温筛检措施,对于拒绝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或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当劝阻进入场所或登乘公共交通工具。

严格落实防控规范。按照省指挥部组织制定的《公共场所开业开放条件》《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公众通用新冠肺炎预防指南》,结合前期已印发的六大类行业或场所防控技术指南,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做好疫情防控。

严格疫情处置措施。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情况,要立即及时主动报告,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疑似病例救治、密接接触者管理、落实区域消毒等各项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扩散蔓延。(记者 龙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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