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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

2020-04-24 18:44 来源: 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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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本次发布会发布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时间:2020年4月24日 09:45
  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2号楼12层多功能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 胡文辉]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这周,也就是4月20日至4月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周一,我们在线上隆重举办了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各位记者朋友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全面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这里,我谨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关心、支持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我的同事们:他们是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局办公室主任胡文辉。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将发布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有关情况以及《中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状况报告(2019)》三项内容,发布结束后,我和我的同事们将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有请张志成司长发布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从2012年度开始,我局委托权威第三方机构对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开始调查,本次发布会发布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并发布调查结果。2019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要建立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为落实《意见》要求,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

本项调查从法律与政策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等相关方面,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感知、诉求和满意程度,相关调查结果纳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考核。2019年,本项调查共收集分析有效样本1.16万个 ,样本来源涵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调查结果表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稳步提升。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为78.98分,较2018年提升2.1分,较调查启动之初的2012年提高了15.29分,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是从四方面指标得分情况看,法律与政策保护满意度评价最高,管理与服务满意度提升幅度最大,执法、宣传教育工作满意度均有提升。2019年,法律与政策保护满意度为81.18分。八年来,这一项指标得分一直最高并保持上升态势。这主要反映了各类群体对法律政策衔接配套的认可,尤其表现在对法律有效性的积极评价,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制定实施工作的充分肯定。管理与服务满意度得分为79.80分,比2018年提升2.5分,提升幅度最大。这主要表现在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体系建设指标的积极评价。此外,执法、宣传教育工作等分项指标满意度均有所提升,分别提升2.31分、1.05分。

三是从各类群体评价得分情况看,权利人满意度评价最高且提升幅度最大。本项调查的调查对象涵盖知识产权相关权利人、社会公众和专业人士等三类群体。权利人满意度得分最高,为79.89分,这主要体现在权利人对法律与政策保护的认可。三类群体满意度较2018年均有提升,其中权利人满意度提升幅度最大,比2018年上升3.75分。

四是在各类权利人主体中,外资企业满意度得分最高。2019年,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的满意度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外资企业满意度得分最高,为82.25分,并且提升幅度最大,比2018年上升7.83分。外资企业对法律与政策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等分项指标保护满意度均高于80分。合资企业、国有企业满意度均保持较高水平,分别为80.71分、80.07分,民营企业满意度提升幅度较大,较2018年提升4.10分。

综上,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反映出各地区各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同时,调查中还发现,东部地区、中部地区满意度得分相对偏低;创新相对活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北京、广东等地受访群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和期待更高;社会各界普遍对打击和扼制严重侵权现象、提高侵权损害赔偿的及时性与足额性等有较大期待。受访群体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提升执法保护效果。今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意见》要求,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结合调查结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胡文辉]谢谢志成司长。接下来,有请雷筱云司长介绍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有关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司长 雷筱云]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历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今年的“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下面,我介绍一下活动的主要情况分四个方面:

一、活动主题。今年活动的主题是:“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复工复产、支持创新创业”。活动将聚焦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调配各类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侧和需求侧精准对接,助力企业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重点任务。今年的活动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人才就业创业。活动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措施,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对接,引导高校毕业生“先上岗、再考证”,到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就业创业。二是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活动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的十条工作措施。组织项目对接,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获取市场化高端服务。三是知识产权支持抗击疫情技术创新转化。在活动中推送疫情防控专利情报,传授专利分析技能,助力科研攻关。引导服务机构为抗疫技术提供全流程知识产权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代理援助等公益服务。四是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精准扶贫。在活动中推进实施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培育和助农富农专项行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助力精准扶贫。五是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惠企助企。将组织专利、商标审查员开展巡回审查、审理和辅导活动,落实应对疫情的各类便利化救济和绿色通道等措施。

三、活动方式。一是中央与地方联动。各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活动,我局将加强指导,协调多方力量给予支持。二是企业需求与服务资源对接。各地充分调研企业的知识产权困难和需求,在摸清需求的基础上,协调各类服务资源,精准匹配对接需求。三是线上与线下组合互动。各地积极采取在线课堂、导师直播、云上展示抗疫专利技术、线上专家集中会诊等在线方式,同时,视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适时开展线下活动。四是整体推进与专题活动融合。今年的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周活动不再统一组织,由各地在“万里行”活动期间自行安排一周时间进行。各地根据资源特色和产业需求,还可以举办商标周、地理标志周等专题活动。

四、活动时间和分阶段安排。活动安排在4月26日至10月26日、半年时间内进行。为力求实效,将分4个阶段推进实施:一是企业需求调研阶段,各地开展专项调研,梳理企业需求,形成清单;二是服务资源匹配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各方资源,与地方需求进行关联匹配。三是活动开展阶段,各地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四是活动总结阶段。

我们将强化组织、加强宣传,落实各阶段任务要求,把“万里行”活动做精做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最后,也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持续关注、积极报道“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最新信息。谢谢。

[胡文辉]谢谢筱云司长。下面,有请王培章司长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状况报告(20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 王培章]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2019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此,我们首次组织编写了《中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报告》。报告显示:

第一,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2018年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设公共服务司,负责统筹指导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设置了负责公共服务工作的职能机构,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第二,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以申长雨局长为组长的 “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今年1月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4个方面78条改革措施。三是通过设立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等方式,拓展申请渠道,进一步优化流程,大幅压缩审查周期,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创业创新需求。

第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一是加强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全国有42个副省级以上省市设立了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占比达到91%;地级市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也达到了21%左右。二是加强公共服务网点建设。联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完成17家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授牌运行;联合教育部认定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3家。充分发挥专利文献服务网点的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的信息公共服务。

第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与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工作。二是上线试运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推动实现“一网通办”。上线3个月以来,访问量已达到19万余人次。三是升级改造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为创新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共服务。四是支持地方建设“需求差异化、功能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全国有40个副省级以上省市建设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第五,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日益增强。一是加强文献资源保障。我局目前拥有国内外专利文献资源总量达到1.3亿件,涉及113个国家、组织和地区。二是制订发布《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数据规范(试行)》,积极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加工标准化。三是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目前提供免费下载的中外专利数据增加到34种,商标数据增加到4000万件。四是着力提升创新主体信息利用能力。2019年国内外社会公众约5万人次参加线上公益互动课程和公益培训。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紧贴创新主体的需求,不断丰富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断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胡文辉]谢谢培章司长。下面是提问环节,请记者们提问,提问时请按惯例通报所属单位。

[人民网记者]刚才听您介绍,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为78.98分,较2018年提升了2.1分。我们想了解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哪些方面开展了工作,得到了满意度提升这一效果?

[张志成]感谢您的提问。刚才也介绍了,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了2.1分,其中,法律与政策保护满意度最高,这主要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制定实施工作的充分肯定。2019年7月,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11月,中办、国办印发《意见》,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致力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今天重点介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方面,推动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也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倍数,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同时,制定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加强案例指导,推动统一执法标准与程序建设。二是建设更健全的保护机制。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拓宽仲裁、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将重复专利侵权行为等6类严重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范畴。

三是推动更快捷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我局持续开展有关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提升效率。在全国有序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保护中心数量目前已达31家,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四是促进更有利的海外保护。随着我国“走出去”企业所涉范围越来越广,我局积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去年推动建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近期又建设了一批分中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以上工作有效促进了满意度的提升。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完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您好。据了解,“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请您介绍一下目前的工作进展和成效?谢谢。

[王培章]感谢您的提问。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我们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作方向和着力点,把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2019年8月,我局正式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一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按照申长雨局长提出的织好公共服务网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主干网络在公共服务体系中是基础和支撑。主干网络的健全完善,对构造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刚才对省市主干网络建设已作介绍,一年来,主干网络日益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二是统筹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合理、服务能力强的服务网点,是主干网络与创新创业主体之间的中介和桥梁,也是公共服务终端,是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为此,我们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和各部委产业服务平台等纳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以高校为例,2019年,我局联合教育部认定“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3家,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认定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此外,我局还联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完成17家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授牌运行。这些服务网点依托主干网络,充分发挥服务终端作用,向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国主干清晰、门类多样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主干网络,布局更多、服务水平更高的信息服务网点,形成立体化、多层级、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和服务保障。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出台哪些政策措施,目前总体成效如何?各地方在开展相关工作方面有哪些重要进展?

[雷筱云]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知识产权系统闻令而动、快速响应。总的来讲,一是有部署。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出台加强专利商标服务窗口管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九项措施、打击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支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出台复工复产十条。二是有落实。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迅速作为,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台各类政策文件70余件;27个专利代办处按规定第一时间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公告,全国专利商标服务窗口接受电话、网络等各类咨询近10万人次。三是有实效。一季度,全国新增专利和商标质押贷款337亿元,同比增长15.5%,质押项目数1633项,同比增长13.8%,一大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快速获得融资支持。四是有监管。截至目前,共筛查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机构200余家、相关申请1000余件,已将有关线索转送24个省份,对其中严重违法违规代理行为依法及时立案查处并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狠抓落实,多措并举,我们也做了汇总梳理,有三方面亮点工作。一是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更优化。浙江全面排摸2018年以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2300余家,及时获取融资需求;南京设立10亿元“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融资计划”;深圳成功发行疫情防控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该产品计划融资10亿,已发行3.2亿,惠及12家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二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更快速。天津指导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盒开展专利布局,为相关申请开辟绿色通道;长沙支持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无创呼吸机等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迅速产业化;安徽宿州开展砀山酥梨等地理标志产品“抗疫”线上营销,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三是知识产权服务措施更便利。北京实现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一次不用跑”;上海推出首档知识产权广播栏目《知产麦田》,方便企业了解最新政策和实务知识;武汉推出“新冠肺炎防治专利信息共享平台”,免费提供精准研发所需专利信息。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和服务机构专项调查,深入了解企业困难和政策需求。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和研究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为稳定经济社会运行,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经济日报记者]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请问,近年来知识产权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胡文辉]谢谢你的提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增强“造血”功能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系统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和技术优势,持续推进商标富农、地理标志兴农、专利技术强农等工作,助推产业发展,促进脱贫攻坚。在专利技术强农方面。我们加大科技扶贫力度,组织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牵手桑植、崇礼,为当地提供农业专利技术推介、专利数据库建设等服务,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增加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在商标富农和地理标志兴农方面。我们指导各地深入挖掘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比如,崇礼彩椒、蚕豆以及中草药等产品成功亮相“中国品牌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重大活动。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首批共确定四川、湖南等10个西部省份的14个贫困县实施首批项目,其中,“张家界大鲵”“桑植蜂蜜”地标产品入选首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名录,并获批有关扶持资金550万元。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制度的优势,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和“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的衔接,更好培育“造血”功能,努力使知识产权成为脱贫致富的“金钥匙”。谢谢。

[《小康》杂志记者]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请简要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过程及内容,《办法》的出台对我国地理标志的发展有何积极作用?

[张志成]谢谢你的提问。不久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了专用标志的使用和管理。一是明确了专用标志的官方标志属性。《办法》明确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为官方标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二是明确了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办法》明确,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包括经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经公告地理标志已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的集体成员,经公告备案的已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被许可人以及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其他使用人。另外,举办地理标志相关的公益性活动或确有正当理由需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备案的方式获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三是明确了使用要求。使用人应按要求规范标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数据管理系统,为每个合法使用人生成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专用标志,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当地使用人专用标志的下载和发放工作。同时,使用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同时标注相应的地理标志名称、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商标注册号,所执行的地理标志标准代号或批准公告号。四是明确了使用监管责任。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日常监管。使用人应按照《办法》要求使用专用标志,如违反有关规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停止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未经公告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或使用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办法》的出台对我国地理标志的发展具有很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制定《办法》是推进我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的重要举措。根据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拟定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为有效落实中央改革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了实现地理标志统一受理渠道、统一审查标准、统一发布公告、统一专用标志、统一监管保护的工作思路。2019年7月,我们同步启动了专用标志设计和使用管理规范的起草工作。2019年10月,确定了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印发了《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和《关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登记备案的公告》,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纳入官方标志保护。今年4月,印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另一方面,制定《办法》是加强统一监管保护、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的重要举措。多年以来,我国多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存使用,不仅不利于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识别,也增加了部分生产者的运营成本,加大了地理标志监管执法的工作难度。确定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制定《办法》,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有利于提高公众对地理标志的认知度,对统一地理标志监管保护具有促进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发挥地理标志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中国日报记者]请问和往年相比,今年的“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有哪些改进和创新之处?

[雷筱云]谢谢你的提问。今年的“万里行”活动与以往相比,五个方面的特色:一是活动主题上,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今年的“万里行”活动以“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复工复产、支持创新创业”为主题,围绕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人才就业创业、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知识产权支持抗击疫情技术创新转化、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精准扶贫和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惠企助企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为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二是活动范围上,扩展至全国各地组织实施。不同于往年的“万里行”活动选择3至4个地方举办的方式,今年的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旨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全国各地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指导和支持,形成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区域协调、东中西部联动的工作格局和协同效应。

三是活动安排上,更加突出需求的精准对接。活动要求各地先行开展专项调研,充分了解企业知识产权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协调各类服务资源,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精准匹配对接需求,使企业及时获得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四是活动内容上,体现整体推进与专题活动相融合。各地在整体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同时,结合当地特色和需求,举办专利周、商标周、地理标志周等专题活动,与“万里行”活动集成互补、有机融合。五是活动形式上,增设并充分利用在线形式。考虑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地方实际,由各地灵活安排活动的具体时间和举办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在线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活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据了解,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谅解备忘录,提出了2021年底在华建设100家左右“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目标,请问目前建设进展如何?TISC具体能提供哪些服务?创新主体如何获得相关服务?

[王培章]感谢您的提问。正如您刚才提到的,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的谅解备忘录,计划到2021年底,分批次在华建设100家TISC机构。到目前为止,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共同完成前两批17家TISC授牌运行,第三批30家左右的TISC机构筹建工作正稳步推进,经评估合格后将于今年9月正式授牌。前三批TISC机构涵盖了地方专利信息中心、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分布于全国27个省(市),在华TISC网络已初具规模。第四批TISC候选机构推荐工作已于近期启动,我局将按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高质量推进第四批TISC建设工作,确保明年年底前在华建设100家TISC的目标顺利实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推广建设TISC,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创新用户提升技术信息检索能力,更快的掌握行业动态和新技术信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在华TISC是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全球TISC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致力于打造的TISC“高级版”,主要体现在服务内容方面,在华TISC机构除了为创新主体提供技术信息检索、咨询、培训等基础服务外,还可以根据自身优势提供专利预警导航、分析评议等高级服务,以及数据库建设、成果转化等自选的增值服务。其中基础服务一般为免费服务,高级服务和自选增值服务可基于服务内容收取适当费用。这样既保证了基础服务的普及,也增加了特色服务的供给,为创新主体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为便于创新主体获取包括TISC在内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我局开通运行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上设置有TISC板块,对已授牌TISC机构进行展示介绍,欢迎企业和创新主体与相关的TISC机构进行对接,探索合适的服务方式,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水平。谢谢!

[胡文辉]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借此机会,我也向大家做一个预告,4月26日,也就是本周日,我们将迎来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时候,我局将在线举办第15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放日活动,这是我局首次举办“云上”开放日。欢迎各位媒体朋友持续关注。再次感谢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提前祝大家“五一”快乐,身体健康!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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