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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解读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数据

2020-04-30 13:09 来源: 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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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下降 “互联网+文化”逆势上行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统计师辛佳解读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数据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文化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文化市场短期下滑明显。但与此同时,居家带来线上文化消费异军突起,“互联网+文化”逆势发力,文化新业态加快发展。

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88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9%。在文化及相关产业9个行业中,受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或取消聚集性文化活动的影响,文化娱乐休闲服务营业收入降幅最大,比上年同期下降59.1%,其中的娱乐服务和景区游览服务分别下降62.2%和61.9%;文化传播渠道下降31.6%,其中的广播影视发行放映和艺术表演分别下降78.5%和46.2%。

一季度,依托互联网、多媒体、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文化”新业态逆势上行,线上文化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从文化及相关产业细分行业看,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1]实现营业收入523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占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1.0%,比上年同期提高8.1个百分点。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广播电视集成播控、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行业的营业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文化企业复工复产明显加快,前期受抑制的居民文化消费需求逐渐释放,我国文化市场有望逐步回归正常轨道,疫情造成的短期冲击将得到缓解。

注:[1] 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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