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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2020-06-10 07:35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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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涝急转、旱涝并存特点突出
我省全面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据5月31日洪涝灾情统计,全省4个州(市)、10个县(市、区)遭受洪涝灾害,受灾6.02万人,转移0.2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54万亩,直接经济损失3.92亿元。全省水旱灾害呈现旱涝急转、旱涝并存的特点,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马关县灾情较重。

省水利厅负责人介绍,受前期旱情影响,我省入汛前局部地区出现旱涝急转、旱涝并存的情况。汛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暴雨多发频发,金沙江、珠江流域部分主要支流可能发生中等洪水,各流域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的可能性较大,局部地区暴雨山洪陡涨陡落,江河洪水灾害、山洪灾害发生的风险等级较高,全省防汛抗旱形势十分严峻。

省防指、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水利部一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省水利厅在1月举行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对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作出安排,并明确了各州(市)防汛抗旱工作具体目标任务。4月15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专题部署超标准洪水防御、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等防汛准备和抗旱减灾救灾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有关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相应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及时开展有关专项工作。

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克服疫情防控以及旱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有序抓好防汛准备工作。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人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省防指发出《关于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加强监测预报预警、风险隐患排查、物资准备等汛前防汛准备作出安排。要求省、市、县三级按照“县级排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的原则,4月底前同步开展汛前防汛准备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省水利厅组建13个工作组,突出超标准洪水防御、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对16个州(市)进行全覆盖防汛准备检查。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对我省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批,明确分级管理原则,建立等级责任清单,并分级组织开展修订完善和审查批复等。目前,各级防办、水利、应急等省防指成员单位,正在紧张有序开展监测预报、洪水调度、预警发布、转移避险、抢险救援、抢险救灾等防汛准备工作。

进入汛期,各级各部门严格值班值守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实行每天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报告信息,确保汛情、险情和防汛抗洪指令、信息通畅,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截至4月30日,全省完成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共1368个,其中水库(水电站)54座、堤防(护岸)356处、水闸27座、排涝泵站2处、淤地坝10座,其他919处。(记者 王淑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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