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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国家发改委: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2020-07-23 07:19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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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在京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市场主体、产权保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民生保障、服务开放、高效解纷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条贯彻意见。

《意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明确要求废除按照所有制类型区分市场主体和对民营企业不平等保护的司法裁判规则;加强对新型市场主体的保护,推动形成有利于创新和发展的现代法人制度。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活力不足等问题,《意见》就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主体救治退出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提出具体的司法保障意见。

《意见》要求,明确和统一裁判标准,准确界定产权关系,重点解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法定赔偿原则,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建立健全查封财产融资偿债和自行处置机制;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打击针对企业家和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民营企业被侵占、挪用的财物,完善财产返还和退赔制度。

《意见》强调,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行政案件,服务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判断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及时制止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公平有序竞争,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违规行为,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认定合同效力和权利义务。

《意见》聚焦复工复产现实要求,要求强化对消费者、劳动者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加大对“互联网+”领域涉及的产品质量、旅游消费、教育培训、通信服务等消费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强对网约工、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司法保障,深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推动完善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记者 靳昊)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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