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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严防行政规范性文件“带病出台”

2020-07-25 11:11 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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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我区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坚决防止违反法律法规、与发展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带病出台”。

据介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2019年,我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26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188件,应报未报38件。

从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看,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还存在应报未报、报备不及时等问题;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仍有个别文件存在未经授权提高资质条件或减损企业权利、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设定行政处罚等问题,上述问题均通过备案审查工作依法进行了纠正,保障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法合规。自治区司法厅把2019年度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和备案审查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纳入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之一,自治区司法厅将严格对照宪法、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报备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存在问题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启动纠错程序,该纠正的通知纠正,该撤销的依法撤销。(记者 马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孟钟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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