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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市场主体已达197万余户

2020-07-25 12:19 来源: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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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6月底,我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含兵团)197.7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12.8%,其中企业38.59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8.1%;个体工商户154.62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14.4%。

减税费、降成本、缓期限、优服务……今年以来,我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举措,推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营商环境的建设,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近日,我区下发通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等中小微企业,在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为继续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我区及时落实国家发改委要求,针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自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电费时,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在出台一系列扶持举措的同时,我区还按照“一企一策”对企业开展对接指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解决资金匮乏、原材料缺乏、供应链不畅、销售难等实际困难。

今后,我区还将继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年底前计划将企业开办流程压减至4个工作日内;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今年全面实现施工许可在线办理和电子证书;进一步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记者 王玉召 任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孟钟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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