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5个指导原则的通告

2020-08-15 22:03 来源: 药监局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5个指导原则的通告
(2020年第21号)

为指导我国新冠疫苗的临床研发,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mRNA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非临床有效性研究与评价技术要点(试行)》(附件3)《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附件4)《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附件5)。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及起草说明

2.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mRNA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及起草说明

3.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非临床有效性研究与评价技术要点》(试行)

4.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及起草说明

5.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及起草说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8月14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