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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0-08-18 10:2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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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推动全区各级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回应社会关切、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近期,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按照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对照国办印发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了2020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严格按照“每日抽查,每月复查,每季度通报”的常态化抽查监管机制,安排专人全面梳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对全区政府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严格筛查。

(一)网站抽查情况。共抽查全区各类政府网站515个,占网站正常运行总数(556)的92.62 %。其中,自治区部门网站 42个,盟市、旗县(市、区)网站473个。通过督促整改,最终核定511个网站合格,4个网站由于整改不彻底,判定为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20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新媒体抽查监管指标要求,安排专人对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梳理,明确抽查范围及主体对象。共抽查政务新媒体383个,其中,自治区各级政府政务新媒体(含APP)153 个,自治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含APP) 178个(含自治区垂管单位),其他政务新媒体(含APP)52个。通过督促整改,最终核定377个政务新媒体合格,6个政务新媒体已经提交注销手续,正在办理注销。

二、不合格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整改和问责情况

为严肃纪律,压实责任,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对2020年第一季度抽查发现有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督办。根据相关单位的整改报告和处理意见统计,共有4个单位针对通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整改,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同时积极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方式,努力探索提升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有2人被约谈,1人被诫勉谈话,1人调离原工作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网站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由于机构归并调整、工作交接不到位等原因,出现单位内部网站关停整合集约归并工作滞后。

(二)政府网站功能不完善问题突出。此次抽查不合格网站主要问题均为栏目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依然存在。部分网站仍存在解读比例低、解读关联不到位的共性问题。办事服务板块存在办事指南、事项列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细化、不具体的问题。

(三)整改报告反馈不及时。个别盟市对自治区下发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整改通知单不能按要求时间及时反馈整改报告,导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复查时间延后。

(四)政策文件掌握不全面。对国办出台的文件理解不到位,没有深入研究文件精神,主要涉及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发布,发布内容与国家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四、今后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责任落实、改革创新和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抽查整改。为落实常态化抽查整改工作,各地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到各司其职、担当有为。一是每季度对本地区政府系统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1次全面巡检,要将抽查情况及时在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报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留存。二是按照自治区下发的抽查整改通知要求,应当由各地政府办公室,行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职责,负责督促整改本地区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三是被国办和自治区抽查通报的不合格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本地区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政办),各地政府办公室要在通报下发的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二)严格规范网站基本信息。各级政府网站要严格规范使用网站名称、域名、徽标、网页标签,严禁刊登或链接商业广告。不符合规范的,按要求进行整改。当网站名称、域名、联系人、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信息修改,保证网站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内容维护做好解读回应。要认真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必须保证首页发布稿件更新频率,暂无法保障内容以及更新频率较低的栏目,要及时进行调整,坚决杜绝出现空白栏目。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同步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问题,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要做好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对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办发的《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和《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文件要求进行内容公开。

2020年第二季度被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抽查发现并通报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抓紧时间整改,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整改和问责情况在通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附件:1、各地区、各部门网站抽查情况

      2、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3、自治区抽查发现不合格网站

2020年7月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曹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