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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改革强健国资国企“筋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国有资产“账本”

2020-10-17 09:1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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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题:以深化改革强健国资国企“筋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国有资产“账本”

新华社记者 刘红霞、王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5日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两份专项报告。与会人员建议,以深化改革为国资国企“强身健体”,推进国资国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国有资产规模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蹄疾步稳。李锐委员建议,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格局下,要从整体上配置、运行好国有资本,更加注重国有资本的整体性和流动性,加大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协同力度。

吕薇委员认为,在改革方面要突出主业,进一步优化结构,集中力量做好国有企业该做的事情。与此同时,在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要强调依法治理,一方面要尊重企业国有资产法,同时也要遵循公司法。

李巍委员表示,新情况、新形势、新发展要求我们加快立法和修法,以解决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存在的权威性不足、约束力不强等问题。此外,要坚持综合治理,建立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出资人监督、监察监督、社会监督等多项监督方式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规范有序的综合监督机制,形成合力和互动,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国有资产中,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都有具体管理主体(即会计主体)及相应财务会计报告,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账本”目前仍不清晰。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孙宝厚建议,研究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报告制度。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如何既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朱明春委员说,混改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混”很重要,但是不能以“混”代“改”,“混”完还需继续深化改革。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庆平建议进一步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必须授权给公司治理运行有效、基础管理工作扎实、集团管控健全、资本经营能力突出的国企,确保授得准、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行得稳。

与会人员认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必须持续算清“经济账”、打好“改革牌”,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提供强大支撑。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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