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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坚持“721工作法”理念以信息公开促进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2020-11-04 17:18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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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是全国地级市唯一“纯执法模式”的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地区。为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广、公开主体多、公开协调难等问题,衢州市统筹部门力量、理顺协调机制,积极探索“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的“721工作法”理念与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息公开融合的有效途径,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管理、以公开促执法,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的便民实效。

一、“定向式”主动公开服务信息,不断增强执法人性化。坚持70%的力量用于主动公开相关执法依据和政策法规等服务类信息,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开展普法进社区、普法进商场、普法进校园、普法进工地、普法进企业、普法进广场的“执法六进”活动,靠前服务、主动公开,面对面向公众公开宣讲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等职能领域政策、法律、法规信息和审批标准,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宣讲活动4场次,发放信息公开资料2000余份,受众4500余人次。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综合执法部门点对点联系市区400余名规范设摊点经营户,通过电话、短信、视频聊天等方式及时向其公开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有关政策,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复工复产后,派遣执法人员200余人次,主动赴市区各在建项目工地,面对面向施工方公开疫情常态防控、文明规范安全施工等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联系方式。主动信息公开和热心服务既获得了企业经营户、施工单位的普遍认可,也为和谐的执法关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多样式”充分公开管理信息,坚持推进执法规范化。坚持20%的力量用于充分公开相关行业审批标准等管理类信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建立综合执法与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将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和管理标准等管理类信息的公开融入到日常街面巡查中。围绕群众咨询率较高且违法行为易发的临时占道、广告设置、建房审批、排污许可、餐饮业选址等重点审批管理事项,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生动解读、充分公开。如今年该市地方性法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后,针对社会公众认知水平不高的新设定违法行为,“以图普法”“以案释法”,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图文报道、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其中《市区查处公共场所“打赤膊”首个案例报道》上线一周,网上浏览量就突破5万次。

三、“一站式”及时公开结果信息,逐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10%的力量用于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类信息,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依托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全面实施网上“一站式”办案,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打通数据,行政违法案件处罚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即时自动公开,今年上半年公开综合行政处罚结果423件。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托“互联网+监管”推行掌上执法,全市上半年开展掌上执法检查8399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黄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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