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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2020-12-10 10:24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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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2020年全省乡村旅游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至2019年,我省乡村旅游共接待旅游者9.24亿人次,占全省旅游接待人次的39.3%;乡村旅游收入7301.4亿元,占全省旅游收入的23.7%;全省累计直接从业者56.17万人、间接就业者192万人,综合带动75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目前,乡村旅游点状发展、以点带面、精准扶贫、整体联动的特征不断凸显,已成为全省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聚焦行业和产业发展引导,重点从构建品牌体系、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营销体系、规范民宿发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力,高质量发展乡村旅游。

根据工作要求,我省将把乡村旅游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州(市)、县(市、区)两级将加快谋划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构建分层级的规划体系。同时,依托特色资源,推动观光、休闲、康养、体育、研学等乡村多业态融合发展,加快旅游名镇、旅游名村、特色民宿客栈、旅游农庄、星级民宿等品牌创建。

我省将加快谋划和建立重大乡村旅游项目库和跟踪推进制度,围绕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推进道路升级改造、“最美乡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规范化处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乡村旅游安全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定期对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交通、食品、消防、旅游安全。

为让村民更好地分享旅游发展红利,我省将按照互利共赢、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鼓励企业实行保底分红;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示范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共享农庄、共享民宿等经营模式以及“公司+农户”“农民+合作社”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同时,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国有投资平台采用直接投资、联合开发等方式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民间投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

同时,将进一步规范乡村旅游民宿发展。一方面优化审批流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增加乡村旅游民宿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另一方面开展旅游民宿示范点建设,在各县(市、区)每年培育1至2个农家乐(民宿)示范点。(记者 朱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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