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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内蒙古为各类经营主体减免房屋租赁费376.6万元

2020-12-10 11: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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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房屋租赁企业、房屋中介机构使用合同格式条款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有效化解租赁合同纠纷,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美容美发等行业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文本、补充协议、服务协议等存在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力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排查,有效预防和减少不公平格式条款和合同纠纷产生。检查中,共收集中介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摊位承租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合同文本338余份,发放价格提醒告知书5000余份。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区连锁大型商场如万达、维多利、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等进行调研走访,要求市场主办方对于承租人受疫情影响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要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平等协商、共担风险、稳定租赁关系。期间,共走访市场主办单位306家,走访租赁户1140余户。采取电话或上门调查的形式,主动对接相关单位,建立联动纠纷调处机制,化解矛盾问题。

同时,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大要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对于疫情期间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实施欺诈、恶意串通等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今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指导各类房屋租赁市场主体22170户,出动执法人员1977人次,为各类房屋租赁市场经营主体减免房屋租赁费376.6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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