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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12-29 11:21 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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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全省434家政府网站、2775家政务新媒体,其中1个网站不合格,合格率为99.8%;7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合格率为99.7%。

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指引》《意见》有关要求,积极履行主办主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基本实现常态化监管。但仍存在个别部门、地方政府网站空栏目、栏目不更新、信息更新不及时、出现错别字等问题(例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多期内容空白);个别政务新媒体未及时更新(例如:阳光闽狱、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和公安、顺昌公安等抖音号和福建文物头条号等均超1个月以上未更新);APP无法下载(例如:“智慧梅列”APP);小程序无法正常使用(例如:“永泰应急人员转移”微信小程序)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的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一是深入排查核实有无漏报政府网站(例如信用类网站、机构改革后新开设的网站等),确保予以及时纳入监管。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开办、下线、注销等管理机制,变动情况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坚持信息内容发布前审核、发布后读网制度,严防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四是完善网站监督评议员和网上办事大厅办事体验机制,着力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线办事体验,提升服务便捷性。五是加强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六是全省各级政府网站要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和公开工作,在2021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成年度报表的填报,同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予以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1月8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2020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表

2.2020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

3.2020年第四季度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4.2020年第四季度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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