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地方集采药品参照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原则

2021-01-29 18:3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负责人王雪涛、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负责人崔浩介绍《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集采既有国家层面也有地方层面,现在地方按照国家的要求,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省一级或者地市一级的集中采购。这次文件出来以后,国家对于地方的集采有没有一些规范要求或者一些促进作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陈金甫】

这个文件涵盖了整个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不仅是规范了国家,也规范地方。我要作一个澄清,这个文件规范的并不是所有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而是界定在采用集中带量采购这么一个制度机制下。从目前全国的药品招标采购情况看,有不同的情况,比如非常多的是小的药品品种,包括耗材,这些可能不符合集中带量采购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按照集中带量采购新的招采机制,国家层面目前为止界定在以一致性评价为前提条件,以符合充分的竞争格局为产品准入条件,以一定的数量为批次集采的启动条件,所有的条件都是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按照2号文件的规定在推进。

除了国家组织以外的产品,符合集采条件的由地方省级平台组织,包括地市在省的指导下采取联盟方式组织。从目前已经覆盖的259个品种来看,基本上是按照集中带量采购原则来推进的,这个也基本上参照了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原则,也是体现质量保证、供应需求、临床需要、公平公开公正、企业自主报价这些原则,这些对地方的招采同样具有规范要求。这个文件特别强调了地方招采中间一定要有联盟性,一定要以省级平台为中心,推荐主张区域性跨区的联盟,目的就是为了减少企业多投标以后带来的巨大交易成本,尽可能增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市场容量和竞争规格,这是它的基本要求。

随着集采常态化,对平台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逐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全国将来信息互联互通的公平公开统一的市场招采机制,避免企业在300多个地方都要投、几万家医院都要投,可以大大改善营商环境。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吕浩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