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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开展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2021-06-07 10:27 来源: 林草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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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视频会议,决定在山西省晋城市、吉林省通化市、安徽省宣城市、福建省三明市、江西省抚州市和四川省成都市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力争用3-5年时间,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探路子、做示范。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3月23日考察福建省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时所作重要指示精神,分析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问题,强调综合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要求,坚持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总目标,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深化改革,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胆突破创新,通过改革充分激发林农群众爱林护林的自觉性,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

会议指出,综合试点工作政策性、导向性非常强,必须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稳稳当当地进行试验探索;必须坚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顶层设计和群众首创相结合,从林农群众的需求出发,从基层和群众的创造中找准试验探索的方向;必须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把制约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必须坚持制度创新,着力解决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产权不清、流转不畅、政策不实等制约集体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探索形成制度性的改革成果;必须坚持因地制宜,根据试点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林业资源禀赋、林业产业基础、林业经营管理特点等,发挥优势、各有侧重,因地制宜确定试点内容,不搞一刀切、齐步走,试出地方特色。

会议要求,综合试点要立足新变化新形势,应对新问题新挑战,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林业经营方式、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林业支持政策、优化集体林业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要完善集体林“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理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推动林权流转,创新林权融资机制,增强林权的经济功能。打通专业经营团队-担保公司-银行等合作路径,引入社会资本、国有林场、服务团队等集约经营集体林地。重点探索拓宽市场化的实现路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优化集体林区产业结构,在巩固木材、经济林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竹藤花卉、优质种苗、林源药材、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业碳汇等绿色富民产业,并引导和拓展木竹建筑建材市场,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探索优化采伐管理,加快森林碳汇交易探索力度,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建立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公益林补偿、天然林补助收益权质押贷款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管理、中介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集体林业管理服务体系,积极运用全国林权监管系统,建立互联互通的林权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县乡林业机构建设,建好用好生态护林员队伍。(记者 马雨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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